7月1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延长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并扩大试点范围的通知》。
证监会发文延长“以房养老”至2018年6月30日
为进一步促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发展,深化商业养老保险供给侧改革,《通知》指出,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此外,《通知》还要求,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范围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和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
上述四省中,每省开展试点的地级市原则上不超过3个。各地保监局应结合实际,遵循自愿参与原则,向我会报备后开展试点。
早前6月5日,有媒体报道披露,国内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保险产品遇冷。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自2014年7月1日起试点以房养老到今年5月20日,北京18人12户投保,上海13人11户投保,广州14人11户投保,武汉2人1户投保。全国四地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
据悉,2014年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截至到2016年6月3日刚好是两年试点期到期日。
分析人士称,以房养老是一个创新业务,从外部环境来说既有优势又有劣势,从行业来讲同样既有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
保监会此前做的一组调查显示,大多数人对60岁以后收入的预期都不是很看好,33.28%的人预计60岁以后收入会下降30%,60%以上的人认为60岁以后收入要降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