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体育总局于7月22日印发《体育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设定5项主要发展指标: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左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左右,国民体质优良率达到31.1%,获得世界冠军数量位居前列,体育产业总规模突破7万亿元。
《规划》全文共11个部分、分为总论、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大板块,提出了38项重点任务,配套设置了8个专栏工程。 以下为规划全文:
“十五五”时期是体育强国建设全面提速、全面提质的重要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体育强国建设纲要》要求,结合我国体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体育强国建设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根本目的,以推动体育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体育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升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重要抓手,以繁荣发展体育文化为重要支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谱写加快建设体育强国新篇章。
到2030年,体育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综合价值和多元功能充分彰显,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竞技体育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三大球”振兴发展迈出重要步伐,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产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显著提升,中华体育精神影响力持续增强,体育教育、科技、人才、法治以及数字化保障更加有力,体育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
“十五五”时期体育发展主要指标
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助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质
(一)全面提高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扩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覆盖面,动态更新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加强普惠性服务供给,提升供给精准化水平。统筹城乡体育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场地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建设和改造,不断满足全人群健身需求。大力发展残疾人体育运动。完善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推动全民健身产品和服务数智化升级。
(二)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施群众运动空间扩容计划,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挖掘“金角银边”,盘活存量空间,加快建设更多“小而美”的场地设施。科学布局基层健身设施,提高存量场地设施使用效率和管护水平,有序开展存量设施维修更换、报废拆除工作。鼓励生产企业研发新型全民健身设施器材。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向社会开放体育场地设施。
(三)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开展老年人、青少年、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非医疗运动健康干预服务。推动体卫融合,提升运动促进健康服务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打造一批运动促进健康中心。鼓励相关高等院校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增设运动促进健康相关专业和课程。
(四)丰富群众赛事活动。办好全国性群众赛事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等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打造地方性品牌赛事活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就近就便举办丰富多彩的基层群众赛事活动。支持开展“三大球”、冰雪、新兴时尚运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办好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完善群众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参赛指引,提升规范化办赛水平。
(五)完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加大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力度,建成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好发挥各级体育总会及体育项目协会作用,提升全民健身专业化服务水平,扩大体育项目人口。支持和引导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健康有序发展。鼓励提高工会经费中职工体育活动支出比例。
(六)加强科学健身指导。改革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优化专业队伍结构,强化职业认同和作用发挥。推动研制适合不同年龄人群、不同场景的科学健身指南,加大权威性体育科普作品在主流媒体的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国民体质监测站点、科学健身指导中心、运动促进健康中心等平台,为群众提供体质测定、运动能力评估、健身指导等多元化服务。实施“运动促健康”体育志愿服务工程。

三、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综合实力和为国争光能力
(一)完善竞技体育新型举国体制。坚持和发挥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优势,加强央地协同,健全“全国一盘棋”协作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竞技体育渠道,支持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中小学校、俱乐部、家庭等参与竞技体育训练、竞赛等工作。更好发挥市场机制在竞技体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序开放竞技体育办队权、办赛权、参赛权等各类资源。完善依法依规、共育共享的运动员注册交流机制。
(二)提高“633”等项目建设成效。巩固跳水、举重、体操、射击、乒乓球、羽毛球六大传统优势项目基本盘,竞技水平保持世界前列。加强田径、游泳、水上三个基础大项梯队建设、训练备战和管理保障,力争取得突破。扩大足球改革成果,持续推进“三大球”改革。统筹做好交手对抗类项目、新兴项目以及冬季项目发展,提升项目国际竞争力。推动我国竞技体育从重点突破向以“633”项目为重点的全面发展战略转型。
(三)提升科学选材和训练水平。不断完善各项目优秀运动员选材标准,实现科学选材、精选优训。坚持“三从一大”科学训练原则,加强训练理论、方法与技术研究。加强训练过程管理,强化对各级运动队训练质量的评估指导,切实提高训练质效。强化科技创新和数字赋能,加强跨学科、跨领域复合型保障团队建设,提升科技助力训练水平。
(四)建立现代化竞技体育赛事体系。办好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和第十六届全国运动会。鼓励跨地区联合举办区域性综合运动会或单项体育赛事。加快建立系统开放、衔接有序的全国一体化单项赛事体系,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社会力量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举办形式多样的系列赛、大奖赛、分站赛、巡回赛、积分赛以及高水平商业赛事。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承办国际高水平单项体育赛事。
(五)打造能征善战、作风优良的国家队。扎实做好奥运会、亚运会等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备战参赛工作。坚持开放办国家队,以发展基础较弱项目、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个人项目、新兴项目及奥运会新增项目为重点,推动国家队办队模式多元化。落实“选用公廉”要求,完善国家队运动员、教练员选拔机制。加强国家队思想道德和作风建设工作,强化国家队队委会建设,持续开展“祖国在我心中”主题活动。严格国家队外训外赛、国内转训以及自媒体发布、广告代言、兴奋剂防范等管理要求。
(六)加快职业体育发展。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和赛事向职业化发展,建立层级清晰、竞争有序的职业赛事体系。健全职业运动员交流转会、薪酬体系、收益分配、经纪人行为规范等制度。优化职业联赛运营管理,培育有世界影响力的职业赛事品牌。完善职业体育俱乐部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经营水平和盈利能力,促进健康规范发展。

四、加强青少年体育工作,一体推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和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一)深化体教融合。健全完善体教融合协作落实机制,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创新政策举措。推动各级各类体校加强与优质中小学校合作,切实提升体校文化教育水平。巩固扩大青少年足球项目体校和本科“3+4”贯通培养模式。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建立“小学—初中—高中”贯通的足球、篮球、排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推动在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支持公开招聘高水平教练员到学校执教。
(二)提升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聚焦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心理健康等重点问题,高质量开展体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试点。遵循学龄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积极开展常态化、适龄化幼儿体育活动。办好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丰富完善“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体系。规范青少年体育培训行业。推动体育支教志愿服务扩面提质。
(三)完善青少年赛事体系。推动各项目构建赛制稳定、层级分明、衔接有序的“国家—省—市—县”四级青少年竞赛体系。办好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青少年三大球运动会、全国青少年田径运动会、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全国青少年体育U系列比赛等赛事,探索举办篮球、排球项目全国青少年联赛。打造跨区域、贯穿全年的青少年赛事。
(四)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发挥体校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主渠道作用,提升训练质量和竞争力。依托体校、学校、社会机构等各类主体,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公益属性、形式多样的青训中心。鼓励社会力量开展青训。完善基层教练员执教准入、荣誉激励和输送奖励等机制。探索不同项目青训补偿方式。

五、夯实“三大球”发展基础,推进“三大球”振兴发展
(一)持续深化足球治理改革。大力发展青少年足球,持续推动校园足球普及,加快提升教练员队伍规模质量,推进五级青训中心建设。深化青少年足球赛事体系改革,建立以中国青少年足球联赛为主、其他赛事协同、体教深度融合、赛制长期稳定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稳步推进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建设和西部地区体教融合足球青训体系建设试点。统筹推进各年龄段国家队建设,狠抓国家队思想作风,增加各级国家队参加高质量国际比赛数量。强化优秀球员赴海外高水平联赛培养锻炼的政策保障。支持职业俱乐部步入良性运转轨道,推动足球职业联赛规范健康发展。坚持男女足协同发展,推动青少年女足运动普及与提高。
(二)积极推动篮球改革发展。完善篮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布局开展篮球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优秀篮球人才海外培养工程、高水平篮球教练员留学计划和裁判员水平提升计划。完善国家队人员选拔机制,提高国家队训练和科技支撑水平。制定国家(青少年)篮球赛事分级标准和认证办法,提升青训水平。构建层级清晰、衔接贯通、布局合理、产权多元、开放竞争的职业联赛体系,完善各级篮球职业联赛赛制,促进职业俱乐部健康发展。
(三)夯实排球运动发展基础。加强排球运动校园推广普及,鼓励各地创造性开展群众性排球赛事活动。加强排球优秀运动队梯队建设,打造一批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推动在部分重点城市开展排球改革试点。健全“大国家队”模式,持续提高排球国家队水平。推动排球职业联赛提质增效,加强排球职业俱乐部建设,健全转会和引援制度,提高联赛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
六、加快体育产业提质扩容升级,有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完善现代化体育产业体系。推动健身休闲业多元化发展,提升健身服务个性化、品质化供给水平。完善竞赛表演业产业链条,建立以自主赛事IP为核心的赛事经济生态圈。提高体育用品制造企业自主研发和科技创新水平,打造一批具有科技含量的体育国货潮品、潮牌。提升体育产品设计、体育经纪、体育标准认证、体育信息技术服务等发展水平。推动商旅文体健融合发展,拓展体育产业发展空间。
(二)大力发展赛事经济。组织开展“乐享精彩赛事寻味中华美食”等活动,持续举办“跟着赛事去旅行”系列活动。发挥足球、篮球等城市联赛影响力和综合带动作用,鼓励地区间、都市圈联合举办区域性体育赛事活动。支持举办以“村超”“村BA”“村排”等为代表的村系列赛事,助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加强部门协同,优化体育赛事审批管理。深化开展促进体育消费和赛事经济试点工作,加强赛事经济统计与影响力评估。
(三)提升户外运动发展水平。大力发展山地、水上、冰雪、低空等户外运动,打造精品路线和品牌赛事。推进水域、空域、山地等自然资源向户外运动安全有序开放。制修订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及赛事活动安全标准。巩固和扩大“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加大冰雪运动普及推广力度。推动冰雪经济主要产业链条实现高水平协调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冰雪经济集聚区。
(四)优化体育业态和消费环境。培育壮大体育线上直播、线上培训、虚拟体育、智慧运营等体育新业态。推动体育消费场景与数字经济有机融合,培育智能化、定制化、体验式体育消费模式。激活“银发经济”“亲子经济”等体育消费增量。加快构建适应体育产业发展、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体育器材携带、托运和运输政策指引与服务配套。

七、大力弘扬中华体育精神,促进体育文化繁荣兴盛
(一)传承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大力弘扬新时代女排精神和北京冬奥精神。做大做强“中华体育精神颂”文化品牌,提升宣传成效。开展中华体育精神巡回宣讲,鼓励奥运冠军等优秀运动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以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基础好的体育项目为着力点,打造一批示范性体育项目文化品牌。坚决抵制庸俗、低俗思想侵蚀,培育健康向上项目文化。发挥体育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二)丰富体育文化产品和平台。持续推动体育文物、档案、口述资料等收集整理、保护研究和利用,推进优秀民族、民间、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加大体育特许商品开发,鼓励创新开发体育数字藏品、体育文创产品和体育影视动漫作品。支持建设各类体育荣誉展示平台,鼓励开展数字化提升和馆际交流合作。持续办好中国体育文化博览会等体育文化展示交流交易平台。
(三)加强赛场文明培育。加强赛场文明宣传教育,制定出台赛场文明行为准则,培育健康向上的球迷文化、赛事文化。加强赛场文明治理,压实各方责任,依法处置赛场不文明行为。加强体育“饭圈”乱象整治,杜绝竞技体育“饭圈”化、运动员“网红”化,加强针对运动员的应援打榜活动管理,优化“饭圈”治理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健全体育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机制。
八、深化对外及对港澳台体育领域交流合作,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一)服务国家外交大局。发挥体育作为人类共同语言的独特优势,推动体育成为元首外交经常议题。加强对美体育交流,巩固中俄体育交流年成果,拓展“金砖”“上合”和高级别人文交流合作机制框架下的体育交流合作。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体育交流合作,推动体育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结合受援国实际需求,持续推进体育领域对外援助。拓展民间体育外交主体、渠道和资源,打造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体育领域民间外交品牌活动。
(二)提升国际体育话语权。持续深化与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等重要组织的战略伙伴关系,加强与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的互利合作。增强议程设置和规则制定能力,在资源分配、赛事筹办、训练参赛等方面争取有利条件。健全国际体育人才培育输送保障机制,打造高素质国际化人才梯队。强化体育对外交往风险防控,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提升防范风险能力。推动武术、龙舟、围棋、健身气功、舞龙舞狮等中华传统体育走出去。开展好“国际太极拳日”活动。
(三)加强与港澳台地区体育交流合作。全面推动港澳与内地体育交流合作,支持港澳参与国际体育治理。巩固粤港澳联合举办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成果,建设粤港澳体育湾区。完善港澳运动员参与全国性赛事的政策保障体系。巩固完善两岸奥委会、单项体育协会、基层体育组织间对口交流机制,丰富两岸体育传统和品牌交流活动。坚持在一个中国原则和“奥运模式”框架下妥善处理国际体育事务中的涉台问题。
九、提升体育发展支撑能力,强化体育强国建设保障
(一)提升体育教育质量和水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体育院校(系)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加强体育理论研究,建设一批体育高端智库。加强合作共建体育项目学院管理。构建现代体育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普融通、产教融合,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体育人才。不断提升运动员文化教育水平。
(二)推动高水平体育科技自立自强。推动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强体相关重点专项。强化体育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体育科技成果转化。广泛开展体育科普宣传,提升公民科学健身素养。加快数字体育建设,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在体育领域应用,提升体育产品和服务数字化水平。
(三)加强高素质专业化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体育人才引进政策,支持科研单位、高等院校按程序招聘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完善体育专业人才评价制度,以工作实绩为评价导向,细化体育专业人才评价标准。加大体育人才激励保障力度,落实优秀运动员、教练员激励政策。
(四)推动区域体育协调发展。更好发挥体育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等中的作用。支持北京强化国际体育交往中心功能建设、打造“双奥国际赛事名城”,内蒙古打造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黑龙江高质量推进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冰雪体育示范区建设,福建建设两岸体育融合发展示范区,云南建设“大香格里拉”户外运动集聚区、体验区。巩固浙江体育领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和广西创建新时代体育高质量发展改革创新试验区成果。推动各地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体育。持续做好体育援藏、援疆工作。


十、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体育行业安全治理水平
(一)提升依法治体水平。推进《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行政法规修订,加强体育发展重点领域立法。建立健全体育执法机制,强化各级体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健全优化体育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完善体育仲裁纠纷解决制度,落实体育仲裁裁决司法执行机制。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在开展和参加体育活动中依法合规、诚实守信。
(二)坚决推进反兴奋剂斗争。完善反兴奋剂综合治理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案件查处等方面的协作,持续打击非法使用、生产、销售和进出口兴奋剂等违规违法行为。稳妥处理涉兴奋剂风险挑战。支持国家反兴奋剂机构和国家兴奋剂检测实验室独立、公正、专业开展工作。积极发起和参与全球反兴奋剂新技术、新方法研发,提升反兴奋剂科研国际影响力。
(三)提升体育彩票治理能力。完善与国家彩票定位和市场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严格规范市场销售活动,积极引导购彩者提高健康理性购彩意识,持续提升发行销售规范化、精细化、数智化水平。科学设计彩票游戏规则和奖金结构,提升彩票游戏健康度。合理规划销售场所布局,推进渠道多元化发展。加强彩票公信力建设,提升公益金使用绩效。
(四)狠抓体育行业作风。完善体育诚信体系,严肃整治体育领域弄虚作假、操纵比赛、赛场暴力等行业乱象。强化运动员技术等级监督管理,加强对授予称号比赛的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明确各级运动队教育、管理、监督责任,严查青少年比赛冒名顶替、年龄造假问题。加强体育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加强体育项目协会内部管理。紧盯备战训练、“三大球”、市场开发、赛事承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体育领域风腐问题系统整治。
(五)强化体育安全保障。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体育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加强体育项目制度标准规范建设。提高体育赛事活动紧急救治救援能力。加强体育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体育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完善体育安全制度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聚焦体育重点领域,持续开展体育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

十一、健全规划实施机制,确保规划任务如期完成
坚持和加强党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规划实施全过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承接实施和监督保障机制。体育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同支持,推动规划实施与年度工作计划有效衔接,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需对规划进行调整的,按程序报规划审批机关批准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