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全区范围内有效 有效期一年
5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做好居住证制度实施工作的意见》,这就意味着,离开户口所在地到我区12个盟市居住的公民,只要符合相应条件,人们手中就会增加一个证件——居住证。那么居住证怎么办理?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和之前的暂住证有何区别?就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民警冯媛先进行全面解读。
居住证办理条件和递交材料?
申领居住证时,需要提交的材料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暂住证和居住证有何不同?
暂住证主要侧重于对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而《居住证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居住证持有人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用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使流动人口的权利得到保障。
“公安机关签发的暂住证,按照暂住证上记载时间加上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领居住证。如果从未办理过暂住证,公安机关认定确有事实证明公民在现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个条件之一的,按照规定办理居住证。”冯媛先表示。
居住证全区通用吗?
居住证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制作,全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一年。但目前样本还未最终确定,初步选定用PVC卡,上面除了有基本信息外,设计反复可擦写条。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补领则须缴纳工本费。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受理机构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发放居住证。
居住证持有人如何落户?
冯媛先表示,居住证持有人符合户籍制度改革中有关落户政策规定的,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规定,除呼市、包头市市区外,只要有自有产权住房(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其中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落户。
呼市、包头市市区条件相对要苛刻一些,如果租住的房屋在房管部门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也与雇佣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符合呼、包两市的规定年限,落户是没有问题的。据了解,公安厅下一步将修订集体户口管理办法,合理设立集体户口,方便符合落户条件但无法在实际居住地址登记户口的人员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