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解读二孩政策:再婚夫妻可再生两个孩子
【摘要】 7月11日是“世界人口日”,泸州市卫计委联合江阳区卫计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在江阳公园开展相关宣传活动。今年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还是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
7月11日是“世界人口日”,泸州市卫计委联合江阳区卫计局、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等,在江阳公园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普及市民广泛关注的二孩优生优育知识、高龄孕妇的注意事项、生育服务证登记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特别是二孩政策解读,如再婚夫妻和已婚夫妻享受同样的二孩政策等。两种情况可生三个再婚夫妻享同等权利据活动现场专家介绍,全面两孩政策是指所有夫妻(含再婚夫妻),无论城乡、区域、民族,都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两孩”是指两个孩子,不是“两胎”。“已有两个子女,但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再生育的,或者夫妻一方为五级以上伤残的,可以申请生第三个。”符合这两种情形,打算再生育的,由本人向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将原来的“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改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这里所指的‘夫妻’,包括再婚夫妻,也就是说,再婚夫妻与初婚夫妻享有相同的生育权利,即可以再生两个孩子。”二孩只登记不审批生二孩后独生证作废“符合《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的,不再审批或变相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专家指出,夫妻在怀孕前,带上双方身份证明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或者登陆四川省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网站、上传相关资料,办理生育登记。今年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不再生育的夫妻,还是按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如果先前没办理独生子女证,子女未满18周岁,可在本月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今年以前已生育一个孩子,今年以后再生育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作废,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已享受的也不退回。孕妇五次产检免费高龄妇女应孕前检查泸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生提醒,确认怀孕后,准妈妈们应尽早到医疗保健机构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有高危因素者,酌情增加次数。“孕妇分别在孕12周以内、孕16-20 周、孕 20-24周、孕28-36周、孕37-40周,可以在本辖区内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免费5次产前检查。对于打算生育二孩的高龄妇女,在备孕时尤其需要注意,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相关咨询。除一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外,还要选择针对性的孕前检查项目,如甲状腺功能、血压、血糖测量等,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计划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