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今年,湖南省人大民侨外委和省民宗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简称“一法两规定”)的贯彻落实。
一是纳入执法检查。将“一法两规定”贯彻落实纳入了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两大执法检查活动之一。
二是动员部署。4月13日召开了各市州、自治县人大政府负责人、各省直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动员大会进行了安排部署,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和副省长蔡振红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三是自查自纠。4月至6月,全省各市州、各自治县、各省直单位就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四是宣讲政策。将于7月8日在长沙举行专题讲座,邀请国家民委相关司局长就民族政策法规知识进行宣讲,营造氛围,夯实基础。
五是全面检查。7月10至15日,将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莲玉和王柯敏带队组成两个执法检查组,到五个辖有民族自治地方的市州、部分自治县和相关省直厅局进行检查,并在省内媒体进行宣传。
六是审议推动。检查组将向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提交检查报告,省人大常委将专题听取省政府贯彻落实“一法两规定”的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对检查报告和省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并将审议意见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以此推进政策法规的落实。
这一系列举措将有力地促进“一法两规定”在全省的全面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全省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