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出台的41条降成本措施提出,调整“五险一金”的缴付比率,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减轻企业压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具体政策如何实施?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
自治区出台的41条降成本措施提出,调整“五险一金”的缴付比率,降低企业劳动力成本,减轻企业压力,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和发展能力。具体政策如何实施?如何落到实处?能为企业发展带来哪些福音?近日记者采访了相关厅局负责人,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调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减负约35亿元
记者:此次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如何调整?可减轻企业多少负担?
雷震:自治区政府决定从2016年5月1日起两年内,在全区范围内,对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企业、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对全区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实行降幅更大的政策。具体办法是:29家自治区重点产业园区(含4家生态产业园区)内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至14%;29家重点产业园区外的84家其他产业园区内的参保企业,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20%降低至16%。上述规定实施后,预计可减轻企业负担约35亿元。
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实施缓缴养老保险费的政策,期限不超过1年,缓交的养老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
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减负11亿元
记者:在工伤保险方面,如何实现既保障工伤职工原有待遇,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雷震:2015年9月30日,我厅出台了《关于调整我区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15年10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实行更加科学的行业差异化缴费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的三类行业调整为八类行业,实际平均费率从1%降至0.75%。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后,在工伤职工现有待遇水平不降低的情况下,2015年第四季度和2016年第一季度,全区工伤保险方面共减轻企业负担约8000万元,预计今后全区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5亿元左右。
记者:广西在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从目前看,这些政策执行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雷震:2015年3月1日起,广西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部分费率暂由2%降至1.5%,个人缴费部分费率暂由1%降至0.5%。据统计,仅此项政策,2015年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轻负担近10亿元。
从2016年5月1日起,我区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为0.5%。此项政策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费率降低后,每年将给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11亿元。
从2016年1月起,广西失业保险金实行统一标准,按照广西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的标准执行。
阶段性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
记者:在降低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方面我区将采取哪些方面措施?如何加大对企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力度?
雷震:由于目前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市级统筹,我们要求各统筹地区在确保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证医疗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基金收支平衡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采取阶段性降低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具体降费率政策由各设区市自行制定,报自治区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生育保险方面,从2015年10月起,基金结存量超过9个月支付额度的统筹地区,结合当地实际,依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在确保生育保险待遇不降低的前提下,将现行生育保险费率降至0.5%以内。预计全区2016年可减轻企业负担约7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可在5%-12%之间灵活执行
记者:住房公积金的缴费比例如何调整?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管理处负责人:此次降低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成本的政策,强调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内,企业可结合自身的经济效益状况确定执行缴存比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不高于12%。当前我区出台的相关政策充分考虑了不同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企业之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差异性,给地方和企业更多的自主权,允许企业在5%-12%之间,结合自身的经济效益状况确定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另一个方面,强调“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我区在41条降本措施中,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降低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