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印发《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盐城市印发《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冬春两季是火灾事故易发高发期。为了加强各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整治,盯紧节假日时段防控,着重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努力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人心。近期,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印发了《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以下是文件具体内容: 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

 盐城市印发《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中国安防展览网 政策法规】冬春两季是火灾事故易发高发期。为了加强各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整治,盯紧节假日时段防控,着重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努力做到消防安全知识深入人心。近期,江苏省盐城市公安局印发了《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以下是文件具体内容:
  
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形势稳定,特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公安机关相关警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确保全市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十八届五中全会、“两会”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各地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要对隐患整改情况逐家过堂,逐个区域、逐个单位分类研判现存隐患的具体情况以及整改难易程度,通过签订责任状等形式,进一步明确重大隐患单位整改责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再落实、再明确。12月份,组织开展全市“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月”行动,对《2015年度消防工作责任书》明确要求的6处区域性火灾隐患(亭湖区2处、东台市1处、大丰市1处、建湖县1处、射阳县1处)和各地挂牌督办的21家重大火灾隐患(亭湖区10家、开发区1家、城南新区2家、东台市2家、大丰市1家、射阳县1家、阜宁县2家、滨海县2家),各地要量化整改任务,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年底前再整改销案一批。盐都区、亭湖区要积极推进水上集中居住区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今年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督促单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方式,逐项消除隐患,尽快完成整改。
  
  2.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配合和指导有关行业部门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配合安监部门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联合摸排加油加气站及易燃易爆储存、生产、销售企业;配合经信、商务、旅游部门重点检查工业企业、招商会展活动、商贸服务行业、旅游景区景点、星级宾馆;配合民政、卫生部门重点检查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配合文化部门重点检查文物古建筑、公共娱乐场所;配合教育部门重点检查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配合人防部门重点检查人防工程;配合交通部门重点检查城市交通。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内容和火灾隐患整改相关要求见附件一、二。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1、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机构要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调研和分析评估,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风险单位和区域情况,明确火灾防控重点,采取针对性对策措施。尤其是对辖区内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特别是要严防“三合一”、“群租房”、沿街九小场所发生大问题。各地分析评估情况要向当地政府专题报告,并于12月1日前报市公安消防支队备案。
  
  2、制定落实消防规划。全面梳理本地区城乡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情况,摸清摸准规划内容不合理、不规范,与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不适应,以及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和消防力量建设和配置任务不落实等问题。未编制消防规划的16个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亭湖3个、盐都1个、开发区1个、大丰2个、东台1个、建湖1个、射阳1个、滨海2个、阜宁1个、响水3个),要提请政府立即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在2016年底前完成;2016年底前,推动完成县城和全国重点镇消防规划修编工作。提请政府加大市政消防供水建设力度,合理制定公共消防设施补建专项计划,2015年12月底前,确保城市和县城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到80%,已建成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
  
  3、推动建设“微型站”。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区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划定最小灭火单元,建立相应的快速指挥调度体系,加强初起火灾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县(市、区)的城市建成区街道办事处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015年12月底前,要有50%建成“微型站”;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前100%建成。
  
  4、加强网格防控。立足“智慧城市”建设,推动政府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办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按照“事要入网、人要定格”的基本要求,合理划分网格,健全网格管理队伍,明确工作职责和内容,规定工作程序,强化业务培训,落实基本保障,规范工作运行,有效落实辖区内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宣传等工作职能,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发动镇(街道)消防工作办公室、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村(居)委会等对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小单位、小场所以及城中村、群租房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5、落实“六加一”措施。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六加一”措施,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有效形成第一处置力量。2015年12月底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落实“六加一”措施。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参照执行“六加一”措施。
  
  6.建立健全区域联防机制。制定重点单位区域联防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职责以及联防联查工作规范和标准,指导联防单位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分析隐患问题、研究解决对策,提高隐患自查自改、火灾自防自救和区域应急联动能力。2015年12月底前,组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等原则,划定范围,明确职责,开展区域联防工作。要积极培育典型,定期指导培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
  
  7.推广安装简易消防设施。要结合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对涉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的场所以及“三合一”场所集中密集区域,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要投入专项经费统一安装。
  
  8.推进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建设。要按照省统一确定的建设模式加快推进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系统效用,不断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时,全市基本完成系统建设,现有单位接入总量不低于30%,新建单位同步联网接入。
  
  9、加强行业标准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安部与民政部、教育部、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制订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推动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其他行业部门制定印发相关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在行业单位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以“四个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
  
  10、推进“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消防部门要建设手机短信发送平台,并每个月向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员至少发送1条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短信。要明确专人负责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工作,做好微信、微博原创作品的创新及相关活动推广。2015年底前,全市微信公众平台完成5万目标人群的发展任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结束时,全市目标人群达到8万。
  
  11、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及专职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要求,制定印发贯彻落实意见,积极推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将消防安全全面纳入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明确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量化人员工资待遇,保障政府专职消防员人均工资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提请当地政府加快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开展全市政府专职队、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普查工作,督促阜宁县东益经济区、盐都高新技术产业区、东台市沿海经济区、滨海县蔡桥镇等4个政府专职消防队11月中旬完成建设并投入执勤。要大力推进镇保安消防队建设,按照标准建立保安消防队并配齐配全人员装备。
  
  (三)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强化季节性实战练兵。消防部队要针对冬春火灾易发、高发的规律,针对性地开展练兵活动,强化体能、技能训练,适时组织开展体能对抗赛;要开展一次“装备学习月”活动,开展防护、通信等装备应用操作以及组织指挥、想定作业、力量部署的训练。强化作战单元、整建制中队和全勤指挥部作战编成、指挥决策、协同作战训练;新兵在投入执勤前必须利用改造后的训练塔真火燃烧室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做到人人过关;制定完善建筑内攻、危化品处置等作战安全硬性规定,切实提高部队科学施救、安全施救的能力。
  
  2、强化石油化工灭火研究。消防部队对辖区的石化企业逐一进行熟悉,摸清危化品总量、工艺流程、储存方式、专职消防队伍、消防设施、车辆装备、物资储备等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督促企业加强消防设施检查维护,储备充足的泡沫、干粉、干沙等灭火药剂,提高初期控火能力。辖区内有化工园区的消防大、中队要加强灭火技战术研究,经常性地开展实地演练,提高攻坚能力,制定辖区内石化企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完善联训联勤机制,切实提升化工火灾防控能力。
  
  3、强化高层、地下等重点单位熟悉演练。消防部队要组织消防官兵深入辖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劳动密集等重点场所、单位和火灾易发多发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尤其是对超高层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和地下商业场所等重点单位必须逐一熟悉、摸清情况,制定完善“六熟悉”卡,及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消防支队要采取随机抽选、临机设情、现场导调等方式,不定期开展实战拉动。春节前各消防中队要对上述场所单位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一遍,市“两会”前对涉会场所、代表住地至少熟悉演练一遍。
  
  4.强化灭火救援战勤保障和执勤战备制度落实。消防部队要组织开展辖区市政消火栓排查整治,建立水源档案,做要情况明底数清。配备新型、实用的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增配大功率、大流量、远射程的车辆装备和吊车、挖掘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协调落实社会联勤保障机制。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工作规范》有关要求,确保人员编配不低于红线标准,“4 X”作战编成科学规范,泡沫药剂足量储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和请示报告制度,遵守《灭火救援现场秩序六项纪律》,确保参战官兵警容严整、作战安全。
  
  (四)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广泛开展新闻媒体宣传。在市电视台、电台、报纸分别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邀请媒体每月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对于媒体曝光的火灾隐患,分2次组织媒体跟踪回访,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督促整改。每月在市电视台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字幕和消防公益广告分别不少于300条(次)、100条(次),在市广播电台播出消防安全提示每月不少于100条(次),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针对冬春火灾多发实际,建立宣传队伍,切实做好应急宣传准备,完善消防宣传随警出动和媒体联动机制,第一时间搜集灭火救援信息,第一时间正面发声,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推动落实政府及行业、系统、单位的消防宣传工作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一懂三会”和“三提示”要求。向全市公开招聘100名社区消防平安大使,开展“119”消防宣传月启动暨社区消防平安大使聘请仪式。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制作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宣传册以及相关电视、微信、微博宣传作品,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对各地的消防教育场馆宣传栏、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的宣传资料进行更新,加大宣传频次,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3、广泛开展消防培训。组织讲师团、技术服务队等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下基层、进单位”服务活动,推动政府购买消防安全培训公共服务,并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的培训平台开展消防培训,拓展培训渠道、拓宽培训覆盖面。积极推广“大宣传、大培训”系统,大力开展针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实现70%持证率的目标。
  
  (五)强化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两会”以及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假日,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零点”夜查行动,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各类商贸节庆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举办方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防范工作措施。严格烟花爆竹零售点审批和仓储场所安全检查,合理划定节日期间的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严厉查处违规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期间,各级消防部队必须保证1名主官在岗带班。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全市消防部队进入二级战备。在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举办期间,严格落实全勤指挥制度,提升调派等级,切实做好“灭大火、打恶仗”的各项准备。
  
  四、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10月30日前)。各地要提请政府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定期召开调度会,印发工作简报、通报,统筹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拉动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各地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3日内)。各地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公安局将通报各地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季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对此,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因麻痹放松导致火灾反弹甚至发生重特大火灾的教训,加强主动宣传和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按照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市公安局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将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帮扶。
  
  (三)紧密结合实际。各级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冬春火灾防控整体要求和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结果的基础上,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解决什么隐患”的原则,立足工作实际,研究确定本地区今冬明春开展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工作。
  
  (四)强化调度考评。市局成立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消防、治安、警务督察支队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消防支队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地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统一指挥调度。要制定考评奖惩措施,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对发生重特大火灾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各地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5年10月30日前报市局;2015年11月起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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