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第4天 德州防治大气污染十条措施十项重点出台
12月13日,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
市政府常务会议
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飞
德州齐鲁网12月13日(记者 吴伟) 12月13日,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陈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环境保护工作。
会议指出,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以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为本,充分认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强力整治,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此,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并明确了当前要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十项重点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环保工作由市长和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调整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联席会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层层落实责任。
2、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和餐饮油烟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提升燃油品质。
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增加清洁能源供应,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总量。
4、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促进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创新开发与产业化应用。
5、严格投资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提高准入门槛,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制定项目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量化企业向专业园区聚集,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地区建设“两高”行业项目。
6、完善应急工作机制。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纳入全市应急工作体系,全面导入专业技术力量,建立专家会诊、联合会商机制。强化预案演练。
7、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出台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及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量建设。
8、增加投入,提升预警研判能力。加大对环保设施投入,实施数字环保,在重点工业园区、重点扬尘源、重点领域科学布点,全面完善数字监控体系,加强技术监控措施,着力提升环境监测监管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检测预警数据的准确性。
9、强化协同,推进联防联控体系建设。把京津冀和省会城市群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信息共享,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加强工作协同,完善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健全部门之间、市县之间联防联控机制。
10、广泛动员,推动全民生态环保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形成统筹联动、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
德州大气污染防治十项重点工作
1、全面治理扬尘面源污染。全市所有拆迁、建筑工地,道路、管线施工,商混企业,堆场货场(含工业企业)3月底前全面落实扬尘治理“六有要求”.主城区、各县城主干道路全面落实湿式机扫工作。
2、实施小锅炉达标工程。在全市49家重点企业全面达标的基础上,对城市建成区、各县市区县城区域外的企业35吨以下锅炉、小窑炉进行全改造和整治。确保2016年6月底前全面达标,不达标的予以关停。中心城区全面淘汰、拆除10吨以下锅炉,各县市区逐步淘汰拆除10吨以下锅炉。
3、全面依法取缔土小企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依法取缔小炼油、小土炭窑、小塑料颗粒、小电镀、小化工等土小企业行动。实施动态管控,全面预防土小企业死灰复燃。
4、全面提升监测、监控能力。2016年4月底前渣土运输车完成密闭改造和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商混企业、大型堆场工地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市20吨以上锅炉2016年6月底前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完成市县联网。在各县(市、区)工业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空气自动监测站。
5、推进超低排放项目。中心城区五大企业火电机组与大型锅炉,2016年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工作。禹城、乐陵、临邑、宁津、平原、陵城100吨以上锅炉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其他县市75吨以上锅炉2017年全面完成。
6、全面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四大行业101家企业,2016年底全面完成压力管道泄漏与修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7、全面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对现有热效率低、污染严重的低效燃煤锅炉进行改造,推广以高效煤粉锅炉技术为核心的分布式热源动力服务体系,通过淘汰落后产能、淘汰高能耗工艺及装备,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8、全面推进清洁煤使用项目。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出台清洁燃煤推进计划,建立煤炭质量监管体系和市场体系,各县市区分别规划建设配煤中心,实现民用散煤清洁化目标。确保到2017年燃煤总量再削减93万吨。
9、建立联动执法的长效机制。强化环保执法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接待。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0、实施挂牌督办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加大对环境违法单位曝光力度,对重点单位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违法单位和个人依法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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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德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现场会议召开。面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德州市将从工业污染源、城市扬尘治理、渣土运输车辆管理、燃煤消费总量控制、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燃煤清洁化和新能源利用推广以及植树造林绿化等八大方面全面推进各领域大气污染减排工作。
工业污染源治理:
将在49家重点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监测监管的基础上,2016年底中心城区五家重点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城市扬尘治理:
要求自12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大气污染扬尘治理攻坚战,建立全市统一的扬尘污染监测监管平台,划定扬尘污染红线,实时发出超标警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厉查处,并在全市通报曝光。
渣土运输车辆管理:
要求有关部门抓好源头控制,杜绝先污染、后清理的被动模式,利用视频监控系统、投诉热线和有奖举报等方式,加大对渣土运输车辆监管。
燃煤消费总量控制:
通过淘汰落后产能、煤改气增加天然气供应等一系列措施,在2015年燃煤消费总量比2014年由增转降的基础上,确保到2017年再削减93万吨。
燃煤小锅炉淘汰治理:
要求城区范围内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10吨以下小锅炉,要在最短时间内全部关停或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我市将全面推进对全市101家石化行业、有机化工、医药、喷涂行业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治理。尤其加大中心城区烧烤的整治力度。
燃煤清洁化和新能源利用推广:
科学制定出台清洁燃煤推进计划,建立煤炭质量监管体系和市场体系,指导各县市区规划建设配煤中心,实现民用散煤清洁化目标。注重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植树造林绿化:
确保完成每年造林20万亩、植树2500万株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力争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