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改善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环境,近日,市政府办印发《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相关工作作出部署。
根据《通知》,我市将从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加强医疗康复保障、完善教育资助救助、履行兜底监护责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惩戒等方面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重残、重病和贫困家庭儿童,按照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将困境儿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覆盖范围。
根据《通知》,我市将从强化家庭主体责任、提升关爱服务水平、完善关爱保护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面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建立寒暑假等重点时段巡查制度,加强对监护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重残重病等重点对象随访;通过设立公益性岗位、购买服务等多种途径,选好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
截至目前,我市共保障农村留守儿童66641人,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50元,机构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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