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在《法治纵横》节目的访谈稿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在《法治纵横》节目的访谈稿 天津广播网消息:今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设立一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第一年,恰逢“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全国普法工作也进入第三十个年头了。我们特别邀请到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做客《法治纵横》节目,就本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介绍。 主持人:魏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在《法治纵横》节目的访谈稿

        天津广播网消息:今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设立一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第一年,恰逢“六五”普法收官之年,全国普法工作也进入第三十个年头了。我们特别邀请到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做客《法治纵横》节目,就本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介绍。

  主持人:魏局长,您好!

  魏东: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这次来到天津新闻广播《法治纵横》节目。

  主持人:今天是“12·4”国家宪法日,今年本市安排了哪些活动?请魏局长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魏东:今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为期一个月。活动期间,全市围绕宣传重点已经开展和即将开展:局级领导干部公开旁听庭审活动;天津市妇女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在天津广播电视台进行录播,并于近期播出;“宪法精神网络传播”活动,各级各类网络媒体和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将运用专题片、微视频、短片、公益广告和互动交流等方式学习宣传宪法;“全屏宪法宣传活动”,利用电视、电脑、手机屏幕,地铁和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场所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在政府服务大厅、银行网点、加油站等窗口单位开展宪法宣传,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免费发放宪法宣传资料等。活动内容很丰富。

  主持人:确实很丰富,咱们司法局不仅是在国家宪法日当天,进行普法,咱们在平时也做了很多普法工作。特别是最近,作为天津市2015年“民心工程”之一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了,它的启用可以让市民更好地享受到便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对此,许多朋友也十分关心,他们也打来电话询问。下面请魏局长给大家具体介绍一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能为大家提供哪些服务?坐落在哪里?中心启用后,效果如何?

  主持人:您刚才说,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那我如果想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公证、司法鉴定业务、或者申请法律援助服务,可以吗?

  主持人:那么,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一部分。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包括哪些服务项目?本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什么时候建成,其目标是什么?

  魏东:今年10月份,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司法局《关于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在基层开展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等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在服务中释法析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作为天津市2015年“民心工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全面铺开,利用三年时间建设完成。主要任务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信息平台和动态管理平台。实体平台建设包括建设市、区县、街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信息平台包括语音热线、网络在线、微信服务,建成后可以使全市居民享受到7×24小时的全天候、无缝隙法律咨询服务。动态管理平台主要是为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法规、案例分析相关信息的智库,实现对法律服务事项的管理、评价和对法律服务人员的考核。目前,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经全部建设完成,11月16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正式启用。信息平台和动态管理平台正在筹适过程中。年底前,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全面挂牌启用,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权益。

  主持人:我们知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成果显著,是“六五”普法的一个特色,也受到百姓欢迎和认可。其实,“法律六进”工作也是“六五”普法的特色之一,请您介绍一下,本市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老百姓从中收到了哪些益处?

  魏东:我市按照健全制度、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思路,进一步深化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在全国率先出台工作制度,推动了普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举办全市现场会和观摩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建立全国“六五”普法联系点2个,市级“法律六进”活动联系点102个,示范点55个。“六五”普法期间,4个区被评为第二、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14个村(社区)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81个村(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我市依托律师担任村(居)法治副主任或法律顾问,推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解决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16个区县实现全覆盖。

  主持人:除了刚才介绍的特色之外,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方面,咱们开展了哪些法治宣传活动?在“六五”普法期间,咱们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何特点?请您详细介绍一下。

  魏东:天津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自1985年始,连续开展了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全市有数千万人次先后接受了普法教育,初步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勾画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期性和基础性战略定位。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学习宣传,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蓬勃开展。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进重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新精神和新要求;围绕村级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开展专项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专项法治宣传,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围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违法排污、环境保护、特种设备安全等一系列法治惠民宣传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多发、易发领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日等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和纪念日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受到群众普遍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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