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解读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政策
5月19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新闻发布会。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及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现场解读“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的相关政策,介绍了文化文物单位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成果。新闻发布会由文化部办公厅副主任喻剑南主持。
文化部党组成员、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以“走进人民生活的故宫文化创意产品”为主题,通过总结出的十点体会介绍了故宫近两年文创产品开发的经验。他表示,近年来,故宫博物院通过不断探索与不懈努力,推动故宫文创产品研发和营销的持续发展。目前,有书画、瓷器、铜器、木器、钟表等十多种系列,截至去年年底,故宫文创产品约为8700种,营业额超10亿元。
单霁翔结合近年来故宫文创产品开发的实践经验以及与台北故宫等机构交流、学习心得,以丰富多彩的故宫文创产品为例,介绍了故宫在发展文创产业方面获得的十点体会,也是故宫文创产品研发所遵循的十项原则。第一,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提高产品的实用性;第二,以产品研究成果为基础,对其中有代表性的文化元素进行再挖掘、再创造;第三,以文化创意研发为支撑,实现文化创意的现代化、多元化呈现;第四,以文化产品质量为前提,不断加强对产品设计、生产、营销各个环节的把控;第五,以科学技术手段为引领,通过新媒体和数字化建设,提升文创产品内涵和品质;第六,以营销环境改善为保障,着重塑造产品、环境、文化内涵为一体的整体文化体验空间;第七,以举办展览活动为契机,实现文化传播“立体化”;第八,以开拓创新机制为依托,提升研发工作效率和质量;第九,以服务广大观众为宗旨,履行博物馆文化传播职能;第十,以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为目的,将中华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通报了《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的具体内容,介绍了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他表示,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措施,在业界和社会上引发热烈反响。5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文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四部委《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了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并提出要选择部分单位开展试点,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对于深入发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他介绍说,文化文物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纪念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其他文博单位等掌握各种形式文化资源的单位。鼓励和推动这些单位系统梳理馆藏文化资源,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进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其核心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一举多得的综合性举措。一是有利于推动沉淀在文化文物单位中的文化资源真正“活起来”,传承弘扬优秀文化;二是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稳增长、促消费中发挥重要作用;三是有利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转变理念、提高效能,提升服务能力,丰富服务内容,实现自我优化和提升。
国家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关强通报了文物系统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介绍了文物单位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相关情况。他表示,国家文物局将从营造良好制度环境,加大资源开放力度,提升文创产品开发水平,发挥故宫博物院、中国国家博物馆等国家级博物馆和省级综合博物馆引领作用,实施“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等五方面工作着手,继续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等政策的落实加强指导和保障,支持博物馆发展文创产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诠释好中国特色。
随后,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李六三、文化部恭王府管理中心副主任边伟分别介绍了本单位文创产品的开发理念及经验成果。李六三介绍说,国博文创产业经营坚持自主经营、选择性经营的原则,坚持把国宝文明带回家、充分尊重国宝、在使用中了解国宝、注重文创产品的人性化、适应市场还要引导消费、品牌战略等开发理念,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在实现传播中华文明和馆藏文化宗旨的基础上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截至2015年底,国博设计开发文创产品3000余款,其中拥有完全自主设计版权的1800余款。边伟在通报恭王府文创及产业经营工作时表示,恭王府注重挖掘自身的历史、文化、旅游、民俗资源,全方位开展文物保护、旅游开放、特色博物馆建设、文化空间营造、文化产业开发等各项工作,形成了特色。在多年坚实的文创工作基础上,恭王府将抓住新机遇,重点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着力建设和完善博物馆产业体系;二是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创意、模式、市场和管理四位一体的关系;三是要注重特色旅游商品的开发,强化品牌意识;四是要努力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