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新规:电商直播需持证上岗
刚刚成为各大电商热门营销工具的直播或将昙花一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未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机构和个人将面临直播的门槛。
通知指出,未持有视听证的机构和个人既不能开展个人秀场直播,也不能办新闻、综艺等各类视听节目,不得开办视听节目直播频道。目前不仅直播网站泛滥,直播也成为各大电商营销造节的噱头。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6·18”期间,乐视商城、苏宁易购等网上购物平台都进行了“直播+电商+网红”的尝试。对于电商来说,直播这种形式融合了大流量、网络红人效应以及品牌的充分曝光多种营销利好。
由于视听证相较于文化部的《网络文化运营许可证》需要更多的条件和资质,所以较难申请。阿里、聚美优品等网上商城负责人对于网络直播需要视听证的门槛,均未明确回复。仅表示未来出台具体执行细则时,会在第一时间按要求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