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6 两会与“三农”产融结合
“十三五”我们不追求粮食连续增产,但要巩固提高粮食产能。农业部长韩长斌指出未来农业增质提效的战略考虑。韩长斌强调:只要市场有需要,就可以产得出、供得上。“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农业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分析“十三五”农业形势,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基础好、要求高、任务重。
在战略定位上,明确提出农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基础。在中央文件中首次对农业与小康社会、现代化的关系做出判断,进一步凸显了农业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作用。在工作主线上,明确提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是中央着眼应对农业发展新挑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在发展目标上,明确提出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这是推进“四化同步”的内在要求。届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市场竞竞争力都要明显提升。
通俗地讲,就是“为全国人搞饭、为农村人搞钱、为城里人搞绿”。保供给,就是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保收入,就是让全国农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保生态,就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村普惠金融服务仍有难度
我们最终实现全面小康,“三农”问题是我们的核心解决问题。“中央一号文件”已连续15年把“三农”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今年的两会针对“三农”问题仍然是热门话题。
“三农”问题涉及的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产业链长,风险相对较大的问题。对已经有了发展方向(具体种植或养殖什么)的农民来说,缺少资金给他们形成了巨大的阻碍。这个时候就需要银行的支持,而由于银行考虑农业风险大又很难贷款融资,很多金融产品很难与当今农民相匹配,资金问题解决不了,农民想种植或养殖什么就很难实现梦想。
每年“两会”有不少代表都在呼吁普惠“三农”的金融政策,而国家补贴政策是补给金融机构,真正惠及农民不从金融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是很难解决根本问题。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伊利集团董事长潘刚在2016年“两会”提交的《关于建立新型农业普惠金融体系的提案》中提出,农村普惠存在金融机构多、业务规模小、杠杆比例低、融资渠道窄等问题,尤其是在当前“新常态”下,很多农户、小微企业,往往因为授信额度不足、过分依赖抵押和担保,难以扩大生产。为此,政府、龙头企业、金融机构需要联合创新,协力打造出更具特色的农业普惠金融服务模式。笔者认为,要想社会共同参与,政府就要重拳出台优惠政策,让农业普惠金融服务的企业尝到甜头并积极投身于农业金融服务中去。
唤醒农村“沉睡的资本”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两会”中也提到将激活农村“沉睡的资本”,“意在通过市场化手段,激活被长期压抑的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和农村产权。怎么让沉睡的资本激活起来?
事实上,现在农村信贷普遍现象是农村信用社仅仅停留在给农民购买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生产资料上的小额融资,除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外都需要抵押贷款,农村金融改革严重滞后。笔者认为,这就需要让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为“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应尽快落实被长期压抑的土地、资金等生产要素和农村产权,如果政策迟迟不能落地,严重制约农业经济的发展。
2016年李克强总理在谈到“协调推动经济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强调要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笔者认为,农村产业和金融不能很好融合起来,解决农民融资难问题,总理的谈话恐怕就难以实现。
民间金融是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资本力量。当前单一化的农村信用社已不能满足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需求,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总量扩大客观上需要功能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农村金融需求向保险、期货、信托等多元化发展
见微知著,业界人士分析,近些年随着现代农业发展,许多地区的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为提高,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带来了农业综合生产力的提高和效益提升。这为金融资金进入“三农”领域带来了新契机。而在一些地区的订单融资、土地信托流转经营探索中,开始出现了微观层面的“产融结合”以及农村金融与农业经济的良性循环,使得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不断提高。
从现代农业的发展看,金融需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不仅资金需求期限变长,体量变大,需求主体也从单户经营的农户转变为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村经济组织,迫切需要金融机构在产品、服务和流程上做出创新,丰富产品层次。此外,农村金融需求从单一的信贷向保险、期货、信托等多元化需求转变。
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无疑是发展普惠金融的重要内容。许多地区由农业产业化发展形成的现代农业雏形,为农村地区信贷从零售式向批发式转变提供了可能。农村信贷投入原本是一种低效益的扶持式的金融服务,而在将来,农村金融有望与农村经济形成良性互动、良性循环,真正让资金作为基本生产要素发挥集约效应。这是因为,以往在农业生产中,资金是最难集聚的要素,因为土地和劳动力会随着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出现自发式的集聚,但资金投入却受到信用状况以及农业风险的制约,将来这一瓶颈将随着农业抗风险能力增强。与此同时,农村金融需求的放量增长亟须金融供给的扩容。
建立政府、民间金融机构和典型农户的服务平台
为了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等问题,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出现。这些小而灵活的地方性金融机构以中小额贷款为主要业务,且扎根地方农村,凭借着对当地情况的了解,对风险控制相对较好。同时,目前有不少村镇银行还对贷款主体提供跟进服务,例如财务管理层面上的指导、市场预测等,建立起更加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体系。但事实上目前村镇银行普遍注册资金较少,直接导致贷款最高发放额度比较低,面对近几年来,现代化农业的发展,经常无法满足农民及农村企业的需求。同时,农业抵押难、资金链的限制等传统问题依旧或多或少地存在。所以,基于以上所述因素,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是受到了一些发展上的限制。
各地应因地制宜探索农业发展需要更为完善的金融体系支持,结合当地“三农”建设发展的需求、农村产业建设发展的需求、边远贫困落后地区农村建设发展的需求以及民间金融组织机构建设发展的需求,研究探索互联网民间金融行业和传统民间金融行业互动发展服务“三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模式。分析解决民间金融服务与当地“三农”具体存在的难点和困境,探索民间金融着力于服务当地“三农”的新政策和新制度着手,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金融服务体系。
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真正服务“三农”,加快推进“三农”金融服务创新是一项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工程。面对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政府、民间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多方合力,引导灵活的民间金融机构和农户以及各个农业产业企业加强沟通,加强联络,强化共识,建立政府、民间金融机构和典型农户的高管协调机制,搭建政、融、农合作交流平台,共同努力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农业产业与金融机构的有机融合,从根本上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