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关于2016年第二批农机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的通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经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韩忠禄,成员:黄初林、陈泫月、何燕涛。负责机具范围: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设施农业设备。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66143,13765070318,QQ:545200563。
第二组,组长:赵昌秀,成员:谢成霞、周奇、朱勃。负责机具范围:动力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田间管理机械。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72507,13608577502,
QQ:1002351136。
第三组,组长:唐勇,成员:韦云刚、李喆、罗翔。负责机具范围:耕整地机械、其它机械。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80240,13985183064,
QQ:694792579。
各组负责本组范围内机具的资料审查、归类归档等相关事宜。
二、归档产品范围
2016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调整为11个大类33小类99个品目(见附件1),其中通用类23个品目非通用类76个品目,全部在我省归档。
三、补贴机具的资质要求
1、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6年8月31日(含)以后;
2、2015、2016年度内,企业产品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取消补贴资格的,该企业全部产品不予归档。
四、归档资料要求
1、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产品情况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部省级鉴定机构公布的产品的推广鉴定信息及产品正面、侧面、背面三张彩照,以上资料加盖生产企业红章,以产品品目为单位分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产品情况表”须上报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3、归档资料须带原件备查(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
五、时间进度及地点安排
1、归档时间
2016年9月5日9:00开始,2016年9月9日17:00截止。企业归档时需提供完整材料,归档材料可以委托送达(须生产企业出具委托函、我站不接收邮寄或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2、归档地点
归档材料递交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242号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原贵州省农机局四楼),邮编:550003。
六、其它
1、根据有关要求,归档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企业要为所提交归档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伪造(含虚高产品产地零售价),该企业已经进入补贴范围的产品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且5年之内禁止该企业全部产品进入我省补贴范围;
3、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85953460联系人:许劲松
附件:1、贵州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点击下载 2、产品情况表点击下载 3、承诺书点击下载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经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韩忠禄,成员:黄初林、陈泫月、何燕涛。负责机具范围: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设施农业设备。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66143,13765070318,QQ:545200563。
第二组,组长:赵昌秀,成员:谢成霞、周奇、朱勃。负责机具范围:动力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田间管理机械。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72507,13608577502,
QQ:1002351136。
第三组,组长:唐勇,成员:韦云刚、李喆、罗翔。负责机具范围:耕整地机械、其它机械。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80240,13985183064,
QQ:694792579。
各组负责本组范围内机具的资料审查、归类归档等相关事宜。
二、归档产品范围
2016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调整为11个大类33小类99个品目(见附件1),其中通用类23个品目非通用类76个品目,全部在我省归档。
三、补贴机具的资质要求
1、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6年8月31日(含)以后;
2、2015、2016年度内,企业产品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取消补贴资格的,该企业全部产品不予归档。
四、归档资料要求
1、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产品情况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部省级鉴定机构公布的产品的推广鉴定信息及产品正面、侧面、背面三张彩照,以上资料加盖生产企业红章,以产品品目为单位分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产品情况表”须上报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3、归档资料须带原件备查(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
五、时间进度及地点安排
1、归档时间
2016年9月5日9:00开始,2016年9月9日17:00截止。企业归档时需提供完整材料,归档材料可以委托送达(须生产企业出具委托函、我站不接收邮寄或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2、归档地点
归档材料递交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242号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原贵州省农机局四楼),邮编:550003。
六、其它
1、根据有关要求,归档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企业要为所提交归档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伪造(含虚高产品产地零售价),该企业已经进入补贴范围的产品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且5年之内禁止该企业全部产品进入我省补贴范围;
3、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85953460联系人:许劲松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1、贵州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产品情况表 3、承诺书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精神,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已于2016年6月23日起至6月30日对《贵州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进行了公示,并对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了更正,形成了《贵州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公告稿)》(详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贵州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公告稿)》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经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韩忠禄,成员:黄初林、陈泫月、何燕涛。负责机具范围: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设施农业设备。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66143,13765070318,QQ:545200563。
第二组,组长:赵昌秀,成员:谢成霞、周奇、朱勃。负责机具范围:动力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田间管理机械。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72507,13608577502,
QQ:1002351136。
第三组,组长:唐勇,成员:韦云刚、李喆、罗翔。负责机具范围:耕整地机械、其它机械。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80240,13985183064,
QQ:694792579。
各组负责本组范围内机具的资料审查、归类归档等相关事宜。
二、归档产品范围
2016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调整为11个大类33小类99个品目(见附件1),其中通用类23个品目非通用类76个品目,全部在我省归档。
三、补贴机具的资质要求
1、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6年8月31日(含)以后;
2、2015、2016年度内,企业产品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取消补贴资格的,该企业全部产品不予归档。
四、归档资料要求
1、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产品情况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部省级鉴定机构公布的产品的推广鉴定信息及产品正面、侧面、背面三张彩照,以上资料加盖生产企业红章,以产品品目为单位分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产品情况表”须上报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3、归档资料须带原件备查(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
五、时间进度及地点安排
1、归档时间
2016年9月5日9:00开始,2016年9月9日17:00截止。企业归档时需提供完整材料,归档材料可以委托送达(须生产企业出具委托函、我站不接收邮寄或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2、归档地点
归档材料递交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242号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原贵州省农机局四楼),邮编:550003。
六、其它
1、根据有关要求,归档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企业要为所提交归档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伪造(含虚高产品产地零售价),该企业已经进入补贴范围的产品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且5年之内禁止该企业全部产品进入我省补贴范围;
3、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85953460联系人:许劲松
附件:1、贵州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点击下载 2、产品情况表点击下载 3、承诺书点击下载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经贵州省农业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6年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韩忠禄,成员:黄初林、陈泫月、何燕涛。负责机具范围:种植施肥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加工机械、设施农业设备。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66143,13765070318,QQ:545200563。
第二组,组长:赵昌秀,成员:谢成霞、周奇、朱勃。负责机具范围:动力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田间管理机械。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72507,13608577502,
QQ:1002351136。
第三组,组长:唐勇,成员:韦云刚、李喆、罗翔。负责机具范围:耕整地机械、其它机械。
组长联系电话:0851-85980240,13985183064,
QQ:694792579。
各组负责本组范围内机具的资料审查、归类归档等相关事宜。
二、归档产品范围
2016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调整为11个大类33小类99个品目(见附件1),其中通用类23个品目非通用类76个品目,全部在我省归档。
三、补贴机具的资质要求
1、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并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应在2016年8月31日(含)以后;
2、2015、2016年度内,企业产品被农业部或省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取消补贴资格的,该企业全部产品不予归档。
四、归档资料要求
1、需提供“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产品情况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部省级鉴定机构公布的产品的推广鉴定信息及产品正面、侧面、背面三张彩照,以上资料加盖生产企业红章,以产品品目为单位分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2、“产品情况表”须上报Excel格式的电子文档;
3、归档资料须带原件备查(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推广鉴定报告、部级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
五、时间进度及地点安排
1、归档时间
2016年9月5日9:00开始,2016年9月9日17:00截止。企业归档时需提供完整材料,归档材料可以委托送达(须生产企业出具委托函、我站不接收邮寄或快递),逾期不予受理。
2、归档地点
归档材料递交地点:贵阳市延安西路242号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原贵州省农机局四楼),邮编:550003。
六、其它
1、根据有关要求,归档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2、企业要为所提交归档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伪造(含虚高产品产地零售价),该企业已经进入补贴范围的产品一律取消补贴资格,并且5年之内禁止该企业全部产品进入我省补贴范围;
3、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农机推广总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85953460联系人:许劲松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1、贵州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产品情况表 3、承诺书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对<2015-2017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进行调整的通知》(农办机〔2015〕29号)精神,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已于2016年6月23日起至6月30日对《贵州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进行了公示,并对企业提出的异议进行了更正,形成了《贵州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公告稿)》(详见附件),现予公告。
附件:贵州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信息(第一批)(公告稿)》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