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出台《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进一步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推动钢铁企业实现脱困发展,黑龙江省政府日前出台了《黑龙江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
记者在黑龙江省政府了解到,“方案”的工作目标是到2020年底前,压减炼钢产能610万吨。全省钢铁行业兼并重组取得实质进展,行业销售利润率、资产回报率明显提高,人员安置、企业相关债务、社会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产品质量和高强钢筋、特殊钢、无缝钢管等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区域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严查与引导并举
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不备案新增钢铁产能项目,不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用于钢铁产能置换。
加大落后产能的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依法加强对钢铁企业的监管,严格依法处置不达标企业并责令停产整改。对按照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停产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无望达标的钢铁产能,上报国家依法注销企业获得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书,依法关停退出。使用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铁合金转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特钢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的产能,要立即退出。对生产“地条钢”(包括采用中频、工频感应炉冶炼且无LF炉精炼设施的工艺和装备)的企业,立即关停,拆除设备,依法处罚。到2020年底前,不符合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的钢铁产能全部退出。
引导企业主动退出过剩产能、低效产能。鼓励钢铁企业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发展需要,调整企业发展战略,主动压减产能,推动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本部)、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公司(以下统称西林钢铁集团)、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退出部分已停产产能330万吨,推动鸡西北方制钢有限公司整体退出钢铁产能280万吨。积极推进西林钢铁集团兼并重组,创造条件,鼓励在资金、管理和技术上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参股、并购、股权置换、债权重组等方式,参与西林钢铁集团的股权多元化和债权重整改革,增强钢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到2016年底前,引导企业主动退出炼钢产能610万吨。
安置职工与处理债务并重
做好职工安置。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鸡西市、伊春市等压减钢铁产能企业所在地方政府,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一企一策”“一企一方案”的方式,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积极筹措配套资金,逐项明确分流渠道、安置人员数量和时间。省人社厅要组织做好退出产能涉及具体职工数据的核实,建立职工名册,存档备查。鼓励企业挖掘内部潜力,依靠现有的场地、设施、技术开辟新的就业岗位,促进转岗就业创业。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经自愿选择、企业同意并签订协议后,可内部退养。对离开原企业的职工,提前摸清拟分流职工底数,了解就业需求,加强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大龄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要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提供托底帮扶。各相关市政府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妥善处理好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工作。对职工安置方案不完善、资金保障不到位以及职工安置方案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审议通过的,不得实施。
妥善处理钢铁企业债务。省金融办、黑龙江银监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要加强金融对接服务,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原则,帮助钢铁企业爬坡过坎,渡过难关。研究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支持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进度,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并购重组。鼓励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创新产品和投资方式,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拓展并购资金来源。完善并购资金退出渠道,加快发展相关产权的二级交易市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组建银行债权人委员会,优先运行暂时经营困难企业债权人委员会,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望续贷、并购重组等方式,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择机运行生产经营正常钢铁企业的债权人委员会,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或联合授信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强化钢铁企业法人信用,坚决打击企业逃废银行债务行为,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企业所在市政府建立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协调机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支持金融机构做好企业金融债务重组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
产业升级与长效机制并行
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支持优势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研发、制造、管理、经营、流通、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化水平,探索打造智能化示范工厂。坚持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方向,引导钢铁企业不断优化生产流程,改造现有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条件,推进钢铁企业全面实现清洁生产,实现环保节能稳定达标。鼓励钢铁企业加强与下游用钢行业合作,提高特殊钢、无缝钢管、高强抗震钢筋、线材、型材等产品的省内市场份额。鼓励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开发高端钢材品种,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品质量、档次和稳定性,增强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影响力,不断开拓新的市场空间。
建立市场化调节产能过剩的长效机制。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规范钢铁企业生产经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行业准入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形成法律法规约束下责任清晰的市场监管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坚决制止偷税漏税、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营造钢铁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