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审议《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三审稿)》
昨日上午,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九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议程和日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7月26日至28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建议表决稿)》、《湖北省ink" href="http://www.cnfood.cn/"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三审稿)》、《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湖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草案)》、《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草案)》、《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共享发展的决定(草案)》、《武汉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决定将以上法规草案、决定草案和报批法规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省旅游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关于不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开展全省旅游工作专题询问的说明、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ink" href="http://www.cnfood.cn/" target="_blank">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还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5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情况,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以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确定“审计工作报告”报告人的意见》。
会议还决定将有关报告和审核意见印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承忠、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秘书长乔余堂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