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省以省政府名义首次出台的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文件。
近年来,我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公益性农技服务机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与需求尚有差距、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运作水平不高、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监管力度不大等问题。《意见》的出台,为我省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现代农业服务水平,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的难题,打通农业服务“最后一公里”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
没有农业服务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业现代化。出台这份《意见》,说到底就是要推进农业服务的现代化。
《意见》共分总体要求、强化公益性服务基础作用、激活经营性服务内生动力、促进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深度融合、加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扶持等5个部分。
省农业厅农经处负责人介绍,《意见》提出的“强公益、活经营、促融合”总体思路,明确了我省构建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发展方向,即:坚持以涉农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多重层次、多种形式、多元主体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公益服务强动力、经营服务增效益、广大农民得实惠的利益共享机制和实现机制。
《意见》确定了我省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作物良种实现全覆盖,大田粮食作物社会化服务面积占50%以上,畜禽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面达50%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以上,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农业科技贡献率达60%以上,农业信息化覆盖率达95%以上,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立体式复合型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任务:建设4个平台,推进我省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意见》指明了加快我省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途径:健全公益性服务机构,强化职能作用,推进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金融支农服务平台、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平台、农产品流通营销平台等4个平台建设,强化市场服务指导和监管,推进市场主体建设,促进社会化服务组织能力水平提升。《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大力培育合作服务组织,支持壮大服务型农业企业,鼓励发展其他服务组织,完善农业综合服务机制,创新农业综合服务方式,开展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融合试点,并在人才队伍、财政资金、用地用电、税收优惠、人才建设等5个方面给予支持,推进我省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在不增加机构、人员的前提下,各地要整合现有资源,加强农经队伍建设,其中,市、县要着重完善和强化现有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职能和人员,并承担公益性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职责;乡镇要着重明确相应机构承担农村经营管理职责,并在现有编制员额内,每个乡镇公开招聘2~3名专职农经工作人员,缓解当前农村经营管理队伍人员不足,推动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
措施: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覆盖领域多、工作任务重。
根据《意见》安排,我省将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今年,省农业厅统筹1000万元项目资金开展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拟采取竞争立项方式,选定10个县开展先期建设。据了解,省农业厅将从5个方面加强建设:一是强机构,促进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综合建站到位,公益性职责明确,经费保障到位,管理体制顺畅;二是强职能,县级农业部门将着重完善和强化现有农村经营管理机构、职能和人员,积极开展气象为农服务等各类公益性服务;三是强队伍,每个乡镇农技推广机构落实人员编制8~12人;四是强手段,落实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农技推广人员上岗条件,提升农技推广人员素质;五是强服务,利用互联网、云服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化管理、智能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