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政策奖励资金的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策奖励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政策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部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招商联络部关于拨付2015年度"一区一港四口岸"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城新港财预〔2016〕8号),公司近日获得2015年度"一区一港四口岸"奖励资金131.60万元。
二、政策资金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获得的上述奖励资金与收益相关,作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公司2016年第二季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