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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食安建设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呼之欲出

加强网络食安建设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呼之欲出 随着网络购物与外卖平台的双重普及,目前互联网已成食品犯罪的一个主要渠道。2015年,公安机关共侦破危害食品犯罪案件1.5万起,其中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食药犯罪占比超过八成。6月15日下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inkmode" target="_blank" return="" href="http://www.hc360.com/cp/anquan.html">安

加强网络食安建设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呼之欲出



    随着网络购物与外卖平台的双重普及,目前互联网已成食品犯罪的一个主要渠道。2015年,公安机关共侦破危害食品犯罪案件1.5万起,其中利用互联网实施的食药犯罪占比超过八成。6月15日下午,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首届中国互联网食品inkmode" target="_blank" return="" href="http://www.hc360.com/cp/anquan.html">安全高峰论坛暨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上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的机构、程序、方式等内容将于近期出台。

    

    加强网络食安建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办法呼之欲出

    inkmode" target="_blank" return="" href="http://www.hc360.com/cp/zhen.html">针对互联网给食品监inkmode" target="_blank" return="" href="http://www.hc360.com/cp/guan0.html">管带来的新挑战,孙咸泽表示,食药监总局将把“四个最严”作为行动指南对网售食品监管进行探索、创新。从2015年起,食药监总局已着手起草拟定网络食品监督管理制度,目前正在进一步修订中,预计近期将会出台。食药监总局将明确并细化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义务,加强网售食品安全状况抽检和信息公开,充分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

    食药监总局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受到了第三方互联网平台的欢迎。阿里巴巴首席治理官郑俊芳称,长期以来,阿里巴巴在清理食品类商家时,一直缺乏恰当的法律和法规依据。如今,随着即将出台的网络食品监督管理制度以及2015年10月起实施的新版《食品安全法》,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能依据法律对平台上的商品进行直接的管理和引导。郑俊芳表示,“我们会持续引导平台商家按照法规提交相关的资质证明,做到合规经营,对于无法提交资质的商家会清退处理。

    北京市食药监副局长唐云华介绍,目前消费者网购食品,主要有四方面风险。一是信息失真带来的虚假宣传风险。二是质量安全风险。三是inkmode" target="_blank" return="" href="http://www.hc360.com/cp/cangchu.html">仓储和物流不达标造成了食物二次污染风险。四是维权风险。

    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食品安全inkmode" target="_blank" return="" href="http://www.hc360.com/cp/dianzishangwu.html">电子商务研究院院长洪涛介绍,2015年我国网购人数已经达到了4.13亿,网购额达到了近4万亿,2015年1至5月我国网购交易额达到了1.8万亿,同比增长27.7%,占全社会零售品交易的比例达到了17.3%,海淘成为了新的发展趋势。2015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高达5.4万亿,其中10%是海淘和海代。

    唐云华介绍,北京市率先出台了第一部《关于网购食品的监督管理办法》,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实名制登记,要出示能证明主体资质的inkmode" target="_blank" return="" href="http://www.hc360.com/cp/xukezheng.html">许可证,并规定网络平台第三方应该承担的相关的义务,同时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建立完善消费投诉的维权制度,食品安全的自查、自检制度,完善数据的管理备份制度,以及相关的仓储、物流等相关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要求网络食品经营者执行相应的进货查验制度。

    “传统或者是完全照搬传统的方法,我们认为已经很难完全适应互联网监管的需求。”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二司副司长崔恩学表示。在他看来,政府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要顺应社会的发展,顺应互联网的发展,依法做好监管工作。“仅靠监管,很难从根本上解决网购食品的安全问题,这个问题最终的解决应该是综合治理,走共治之路。”崔恩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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