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台楼市新政 商贷公积金限购政策调整
肖盛峰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五届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议题
会议决定,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居民购买东港商务区公寓用于居住的,在落户、入学、水电气暖价格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
昨天(6月2日),市政府召开第十五届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议题。市长肖盛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爱华,副市长朱程清、洪登金,市政府秘书长骆东升等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和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持房地产健康发展事关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政府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以改革的思维和创新的举措,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会议强调,各区市县、先导区要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贷款政策,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全力破解融资难等问题,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管控,鼓励发展养老地产、健康地产、文化地产等。要实施人才住房奖励政策,保障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以及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的住房需求。要调整交易环节契税和增值税、计税毛利率、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等房地产相关税收。要大力开展商品房促销活动,在全市春、夏、秋季房交会期间实行购房奖励政策。
要加强住房金融支持力度,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2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1.1倍。要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降低贷款相关费用,适时开展贴息贷款业务。要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专业化经营。
会议强调,要积极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对首次进城购买住房的本地农村居民,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要拓宽房屋使用功能,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和闲置建筑改造为电商用房、创客空间等。要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政策,放开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住房限购政策,满足居民的改善性购房需求和外籍人士购买自住商品房。要精准施策、分类调控,居民购买东港商务区公寓用于居住的,在落户、入学、水电气暖价格等方面享受住宅同等政策。
会议要求各地区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将我市房地产新政策宣传到每家每户,让更多的群众知晓了解政策,用好用足政策,成为真正的受益者。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