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实行金融支持包括哪些内容?
1.鼓励各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求和现金流特点,开发适合需求的信贷产品,拓宽抵押担保方式,积极发展商圈融资、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各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防止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提高各金融机构对“个转企”企业的信贷审批效率,在符合规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个转企”企业变更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便利。通过提前进行续贷审批、设立循环贷款、接续贷款等方式,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等措施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通过“整贷直发”方式发放10万元以内创业贴息贷款。
3.“个转企”企业还贷周转有困难的,可优先纳入市、县(区)中小企业还贷应急资金扶持范畴;属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方式融资的,给予企业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贷款贴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转企”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2个百分点以内的,不作为银监部门当年监管评级的扣分因素。
4.发挥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服务,积极推进“4321政、银、担合作新机制”,对已有纳税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纳税信用级别不低于b级的“个转企”的企业发放2年年平均纳税额1-5倍额度的“税融通”贷款。
十、实行财政支持包括哪些内容?
1.“个转企”企业自转企之日起3年内新增税金(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给予全额奖励。“个转企”企业可优先申报享受政府出台的扶持发展民营经济、工业企业、商贸企业等各项优惠奖励政策。
2.对因在办理“个转企”登记过程中缴纳的税款,由各级财政全额补贴给企业。对因在办理“个转企”登记过程中发生的验资、评估,由各级财政采购中介机构统一实施并支付费用。
3.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个转企”企业在转企3年内申报的商务政策资金项目,符合条件的给予优先安排。
4.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个转企”企业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服务。
5.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个转企”企业,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6.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按《黄山市促进重点产业发展1+n政策》申报项目和争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