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要求贸易税收政策须符合WTO相关协定
编者按:税务总局要求市、地以上税务机关在制定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之初,由政策法规部门对税收政策进行合规性评估。符合规则方可签发,不符合规则、可能引发国际贸易冲突的,由政策法规部门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理由。税务机关必要时还可征求同级商务部门意见。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税收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自11月1日起,市、地以上税务机关在制定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时,先要对其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行合规性评估,政策未经评估不得签发。
根据税务总局的要求,市、地以上税务机关在制定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之初,由政策法规部门对税收政策进行合规性评估,与贸易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可能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税收政策及管理措施,如影响进口的间接税、出口税、出口退税、加工贸易税收减让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法规部门主要评估税收政策是否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包括《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符合规则方可签发,不符合规则、可能引发国际贸易冲突的,由政策法规部门作出风险提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理由。税务机关必要时还可征求同级商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