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抄袭!美国安德玛起诉中企山寨 索赔1亿元
这边“新百伦”的诉讼之争刚刚落下帷幕,那厢一国际品牌将涉嫌“抄袭”的体育用品公司告上法庭。
6月29日,一则美国安德玛品牌(UnderArmour)对福建省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提起了侵权诉讼消息传开。6月3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美国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中国区相关负责人处确认了上述消息。据该负责人提供的信息,安德玛对福建廷飞龙及其关联公司将索赔至少一亿元人民币的赔偿金。
索赔金至少1亿元
晋江廷飞龙体育用品公司此前一直籍籍无名。今年4月,因为一篇《廷飞龙体育旗下N品牌2016秋冬新品发布,UNCLE MARTIAN品牌强势启动》的网络图文消息引起了关注。
该福建公司发布的Uncle Martian品牌的logo设计和美国Under Armour非常相似,两者的logo都是由字母“U”和“N”组成,不同的是Uncle Martian的两个字母没有交叉,Under Armour则是上下交叉的。
这样的设计引发了众多网友吐糟,以打擦边球的方式“抄袭”。不少网友评论说,廷飞龙公司发布的Uncle Martian品牌在语意上与美国电影《火星叔叔马丁》(My Favorite Martian)接近,产品标识方面则与UA如出一辙。
该事件不仅受到国内网友关注,国外老牌媒体包括华尔街日报、纽约时报、财富杂志,以及Business Insider、Mashable等新兴媒体纷纷对此进行了报道。
不仅如此,这家公司旗下还有一个“N品牌”也被质疑山寨了美国运动品牌New Balance。很多网友质疑:名为《匠心·质胜》的新品发布会海报,无论从色泽、构图、创意都与李宗盛参与拍摄的新百伦《致匠心》广告颇为相似,英文更是直接采用新百伦广告中“Heart and Hands”的标语。
当时就有消息称,美国安德玛和New Balance已经注意到此事,并将关注事态进展。
而根据美国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相关负责人提供给《每日经济新闻》的声明显示:针对福建省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安德玛(中国)有限公司举行“Uncle Martian”/安可玛汀品牌发布会和其侵犯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著名的“Under Armour”商标、企业名称、UA图形及其他知识产权一事,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已于2016年6月27日正式对上述两家侵权主体向中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
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将会请求法院发布禁令、判处赔偿金(至少一亿元人民币)以及其他的法律救济手段。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同时也分别通过中国国家商标局和香港公司注册处对上述两家侵权主体采取了相应的法律行动。
安德玛公司和安德玛品牌无关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安德玛品牌起诉的对象包括:福建省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安德玛(中国)有限公司。
记者获悉,目前美国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中华地区的注册公司为安德阿镆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安德玛”中文使用权。但此次被起诉的关联公司安德玛(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注册在中国香港的公司,与美国安德玛品牌毫无关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香港企业注册系统查询,安德玛(中国)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16年3月29日的公司,公司编号为2352969。
此外,记者通过工商总局网站查询获悉Uncle Martian商标图像,发现早在2004年就已经被马陈兵申请注册,该商标于今年4月22日被转让。
一位商标注册专家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和New Balance不同,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在中国拥有完整的商标权,包括中英文商标的使用,而这家福建的体育用品公司推出的Uncle Martian品牌,其logo设计有明显的抄袭侵权嫌疑,从这个角度看,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控诉其侵权是成立的,而Uncle Martian这个商标如果已经被福建廷飞龙注册,也是可以使用的。此外,对于侵权的程度和具体的索赔,还需要看福建廷飞龙对于相关涉嫌侵权的商标的具体使用情况而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通过全国企业信用系统查询发现,目前福建廷飞龙体育用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经在6月7日由黄迷宗变更为柳慧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82156462498R,注册资本8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0日,一家名为安德玛(厦门)贸易有限公司在厦门自贸区登记注册,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47M3DXW;法定代表人为黄志敏,经验范围也包括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
上述商标注册专家进一步表示,虽然安德玛品牌(Under Armour)拥有中文商标的使用权,但其他企业仍然可注册安德玛中文字样的公司名称,这种现象目前在中国也是普遍存在的“打擦边球”现象。只有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才能不被其他公司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