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规则初步建立
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初步建立一套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性规则等在内的多层次信息披露规则体系。“面对国内资源环境压力的逐步加大,亟须建立一个较为系统的绿色金融体系,通过贷款、债券、股票发行、私募投资,以及保险、排放权交易等金融服务将社会资金逐步引入绿色产业,显得尤为迫切。”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提高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力度,详细披露在环境保护层面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可助力上市公司在防治污染、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取得一定成效。
“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包括环境管理、环境绩效、环境信息沟通、污染信息透明公开度等几项内容,是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表示,新环保法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摆在了重要位置。尤其是在钢铁、火电、水泥、有色金属、化工以及冶炼等行业的上市公司,污染物排放量较大,且存在一定比例的环境违规,这类上市公司更应该将环境信息及时有效地公之于众,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唯有公开环境信息,才能构建法律严格、公司主动、投资者监督的和谐绿色金融体系。”骆建华说。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央企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走在了前列。中国广核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胡光耀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中广核2014年社会责任报告》对中广核的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系统(KRS)作了系统介绍,并以大亚湾核电基地为例,将国家监管机构和第三方外部机构对核电站周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披露,向社会证明核电站对附近环境和居民生活没有负面影响。“中广核持之以恒地开展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工作。”胡光耀还表示,2014年中广核共举办了超过100次的沟通活动,约有6.3万人次参观核电基地,20万人次参观核电科普展厅。
一些大型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也在不断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复星医药新闻发言人周依亭说,该公司连续7年发布社会责任报告,2014年度更是在H股和A股同步披露。“目前,复星医药详细披露了能源消耗、物料再生、水资源使用及保护、节能降耗措施、三废处理与排放、环保设施投入与运行费用等主要环保数据。”周依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