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打击洗钱犯罪取得重大突破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新闻发布会现场


1月11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与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共同举办反洗钱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全省反洗钱工作情况,并发布6起洗钱罪典型案例。安徽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陶芳德,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副行长赵永红等出席发布会并作相关通报。


陶芳德通报了安徽检察机关反洗钱工作情况。据介绍,去年该省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洗钱犯罪案件13件,立案监督28件,起诉37件47人,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20件30人。按广义的洗钱犯罪统计,2021年该省共起诉679件1442人,同比分别上升69.8%、98.6%

陶芳德指出,去年安徽洗钱案件办理主要呈现四大特点:一是办案数量显著提升,起诉案件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加7.75倍、6.33倍。二是“自洗钱”案件率先突破,先后起诉5件“自洗钱”犯罪案件,其中1件为全国首批“自洗钱”案件。三是上下游犯罪比例明显提升,去年共起诉洗钱犯罪七类上游犯罪1667件,洗钱罪上下游犯罪起诉比例为2.1%,同比上升11倍。四是各区域均衡发力,全省基本消灭办案空白点,6个地区起诉3件以上,最多的起诉6件。

据了解,为加大打击洗钱犯罪力度,安徽省检察机关注意强化与人民银行、公安、法院以及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一方面共同开展专项打击活动,另一方面会签《关于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起洗钱犯罪线索通报移送机制,确定协商解决机构。检察机关还强化同步审查、线索协查,充分履行主导责任,加强介入指导和立案监督。

赵永红介绍,作为安徽省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依托安徽省反洗钱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从组织开展资金研判、深挖违法犯罪网络、收集固定犯罪证据、依法准确认定犯罪情形等环节,拓展合作深度与广度,全链条推进打击洗钱犯罪进程。

同时构建立体化反洗钱监测调查体系,去年全省人民银行共接收金融机构可疑交易报告547份,分析筛选后开展反洗钱调查338次,向公安等侦查机关移送线索317份,协助公安机关协查案件268起2109次,协助破案38起,涉及地下钱庄、毒品、走私、非法集资、税务犯罪、网络赌博、恐怖融资等犯罪类型,为司法机关打击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提供有力的情报支持。

据了解,“自洗钱”入罪以来,人民银行协调公安、检察机关联合会商,实现安徽省打击“自洗钱”犯罪走在全国前列。去年全省共有32起案件以《刑法》第191条“洗钱罪”定罪宣判,分别涉及贪污贿赂、毒品犯罪以及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涉黑、走私类犯罪,洗钱罪宣判数量超历年宣判总量的5倍多,打击洗钱犯罪取得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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