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被判三年六个月
闵行区检察院检察官远程视频提审朱某。韩笑摄
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害人水果店主王某与被告人朱某都自称并不熟悉对方,仅在水果店买卖过几次水果。但朱某为何能一次次从王某手中骗取共计近60万元,甚至在王某第一次报警后又骗取其30余万元?
稀里糊涂被“不认识”的人骗26万
去年初,王某为了尽可能多地抢占周边社区用户,特地建立了一个销售水果的微信群,热情地邀请来店里购买水果的顾客进群,可以第一时间了解最新优惠信息。
去年4月20日,男子朱某突然给王某发微信,说其正在医院办理业务要借32元。看着自己跟朱某往期空白的聊天界面,王某心中泛起了嘀咕,“这人是谁?应该是通过水果店微信群加我微信的顾客吧。”
网络那头的朱某仿佛是看穿了王某的顾虑,又补充了一句,“我就住在你水果店附近,从医院回来就还你。”王某一时也没多想,直接就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32元。
又过了一周多,朱某再次向王某发微信询问,是否能再给自己转账100元当作路费,后来朱某又向王某要了68元,说凑满200元后再还给王某。热心肠的王某想着多个朋友也多个顾客,便将钱都转账给了朱某。但数月过去了,朱某一直没有将钱还给王某。
去年9月6日,王某没想到一直“隐身”的朱某居然又在微信上联系了他。朱某先是给他发了一张1200元的转账记录截图,谎称自己是有些积蓄的,因为在学校期间欠了校园贷,变成失信人员,需要把账户委托给一家第三方公司做资金监管。“只有你再转200元到我的银行卡做一个流水证明,这样平台方才能放钱给我,等我拿到放款后立马还钱。”
接下来,朱某陆陆续续又用类似的理由,比如王某打款备注弄错了、打款时间不对、银行卡信息不对等理由向王某借钱。王某糊里糊涂轻信了朱某编造的各种理由,陆续给朱某转了26万余元。看着跟朱某之间只有转出、几乎没有转入的转账记录,王某越想越不对劲,便选择了去派出所报警。
为拿回钱,又被骗子设套骗了更多
王某报警后因为害怕朱某“破罐子破摔”不还钱了,并没有打算告诉朱某他已经报警了,而是选择吓唬朱某,“我马上就要报警了,你快点还钱吧。”
在王某意料之中,朱某马上通过微信转账给王某8700元。这边让王某放松了警惕,那边朱某就告知他,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了,由第三方监管公司监管着,钱一直放在银行卡内不会有人动的。因为还了这笔8700元,导致被监管公司发现了,“如果你想拿回我欠你的钱,你就需要转双倍的钱给我,让我交给监管公司才行。”朱某继续说谎。
着急拿回钱周转水果店资金流的王某,一时也没想那么多,便向朱某转了双倍的钱。朱某拿到钱后,又跟王某谎称,这段时间自己已经完成监管公司要求的所有任务了,只要这段时间内,自己的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没有任何的资金往来,监管公司就会将先前所有的钱还给王某,“但这段时间我有一个朋友往我微信里转了钱,所以你又要再给我双倍的钱,我才能完成任务。”
同时,还有一个自称是监管公司员工的人请求加王某微信,该“员工”在微信上向王某证实,朱某的资金确实是在被监管。本来还半信半疑的王某更加确信朱某说的是真话,所以王某又将钱款转给了朱某。就这样,王某又被朱某骗了30多万。
监管人员居然是骗子假扮的
王某没想到,当初在微信上号称是第三方资金监管公司员工的人,正是朱某自己捏造的“虚构角色”。朱某一人分饰两角,给王某设下了环环相扣的诈骗套路。直到朱某到案后,王某才彻底缓过神来。
办案检察官提审朱某问及他为何与王某不熟悉,却能多次得逞将这么多钱骗到手,朱某坦白说首先是自己编造的银行卡被监管公司监管的理由发挥了作用;接着,新上场的虚构“第三方监管公司员工”角色又进一步帮助其稳住了王某。朱某供述:“反正也从他这里骗了这么多了,索性多骗些把我之前的空洞给补上,补好了我就可以继续向其他网贷平台‘借’钱了。”
近日,经法院公开审理,因被告人朱某具有自首情节,其亲属代为退赔40万元,并取得王某谅解,且达成后续还款协议,法庭宣判: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