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来宾市忻城县第四届山地自行车越野公开赛公
为促进全民健身计划的深入实施,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健身水平。2015,我们将秉承“以车会友,挑战自我,突破极限”的理念,在广西来宾市忻城县隆重举行第四届山地自行车越野赛。
五千年华夏文化,五百年忻城土司。让我们携手走进忻城,领略旖旎的红水河风光,走近浪漫唯美的薰衣草庄园,品味历史悠久的土司古韵,探秘来去无踪的神秘之湖,感受芳香甘醇的乳鸽美酒。走进忻城,让我们在美景中感受自然、在休闲中追逐快乐、在竞赛中挑战自我!
忻城,心诚,兴城。壮乡十月好风光,四海车友聚忻城。我们诚挚邀请天下车友相聚美丽忻城。忻城之行,必将成为您的健康之旅、荣耀之旅。赛事因您而精彩!忻城因您更美丽!
一.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来宾市体育局、忻城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忻城县文体广电局、团县委
协办单位:忻城县自行车协会
策划执行:美利达英齐锐俱乐部
二.活动时间、地点和对象
时间:2015年12月5日
地点:忻城县体育公园
人员:国内外自行车运动爱好者
三.竞赛细则
竞赛办法:
1.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山地自行车竞赛规则》
2.参赛选手必须佩戴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认可的安全头盔、必须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号码布、号码牌,否则不予参赛。
3.凡省级专业队自行车运动员退役未满2年者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UCI注册的职业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比赛。
4.竞赛器材、服装、车辆自备。
5.听从赛会工作人员的指挥,服从裁判,对成绩有异议,需在比赛成绩公布后30分钟内向仲裁组提出,由仲裁组进行裁决。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结果。
6.所有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成绩,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7.各组选手的交通、食宿及相关费用自理;组委会提供相关酒店宾馆的信息,并凭参赛号牌获得统一的适当优惠,自愿食宿,责权自担。
8.参赛选手的山地自行车仅限使用26-29寸山地自行车,轮胎必须大于或等于15英寸。
9.所有报名选手,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报到领取号牌,比赛当日必须按照组委会要求,参加检录,并签署免责声明;未参加检录及未签署免责声明的选手,不得参加比赛;擅自参加比赛者,裁判人员有权将其请出赛道,成绩无效;如因此影响正常竞赛秩序,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肇事者承担。
10.所有参赛选手在报到领取号码布、车辆号牌时,需领取计时芯片,并缴纳芯片押金100元,赛后凭芯片退还押金;选手的号牌、号码布、计时芯片需严格按照竞赛秩序册(手册)规定安装,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竞赛细则:
1.比赛前30分钟检录,确认上场名单;未参加检录或检录不合格,不得参加比赛。
2.检录时间严格按组委会发布时间进行检录,三次叫号或过时视为弃权,并不退回报名费。
3.本次比赛不设关门时间,第一名运动员在比赛中追上落后选手,被追上并套圈的选手,通过终点后不计成绩和名次。
4.本次大赛采用电子计时系统,以集体形式出发,按到达终点时间计算名次和成绩。
5.所有组别不设中立圈,途中设置两个救护站;不设补给点。
6.本次比赛不设维修区,运动员不能借用外援力量维修车辆,违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7.本次比赛赛道为全封闭赛道,运动员不得与赛道外人员身体接触,如有接触视为比赛违规,取消比赛资格。
8.参赛者年龄须为16岁至55岁,未满16岁的参赛者,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出具书面担保,方可参加本次活动。
录取名次与奖励
竞赛细则
1. 本次比赛报名费50元/人(包含当天比赛保险,午餐)
2.组委会为参赛者购买意外保险(保险日期为比赛当日),赔偿细则严格按照保险公司保单条款执行,组委会不对保单条款以外的保险责任负责,非比赛时段安全责任自负。
3.每人限报一项个人赛。注明:本地组包含来宾市各县(市)的男女选手可兼报其它组别赛事。
4.接受报名时间:2015年11月5日 - 2015年11月30日
5.请报名的车队,车友把参赛俱乐部名称、车手名单、身份证号码、参赛组别发到报名邮箱。报名表附后,请另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