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者学习慈善法
与会者手握《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慈善法》表示践行“慈善中国人”
央广网北京3月19日消息、首都爱心人士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公益活动3月18日在北京举行,来自首都党政界、慈善界、文化界、书画界、科技界、企业界、宗教界、新闻界的代表与会。该活动由佛通社、中关村文化产业创新促进会、慈善公益报社主办,中共北京扶刚文化传播中心支部委员会、武汉楚天行科技开发公司承办。
著名社会活动家、佛通社社长扶刚博士主持《慈善法》的学习活动。扶刚称,《慈善法》于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3月16日高票通过,并由国家主席习近平43号主席令签署发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问世意义特别重大,影响特别深远。它对推动中国进入更高层次的“善社会”和“善时代”,进入新版“制度文明”与“良法善治”的道德境界,具有标志性意义。“人人为善”“人人成善”“人人讲善”“人人晒善”等人们喜闻乐见的词汇将在国家意志的保护和鼓励下,转化为现实的观感、体验和图景。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典籍中描述的“草木花香、夜不闭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是我、我是人人”的文明盛世将有可能在当代中国再次出现。
扶刚博士在宣讲中说,《慈善法》共分十二章一百零七条,该法进一步明确慈善组织的法律地位、慈善募捐的主体、慈善募捐的监督机制、慈善事业的主管部门、慈善捐赠活动的程序,明确捐赠人、受赠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规范慈善事业准入、评估、监管、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投资、退出等行为;同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依法办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登记的手续,提高办理登记的效率等。扶刚博士强调说,该法4项基本原则是:1、扶贫济困;自愿无偿,即慈善捐赠应当自愿无偿,不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由捐赠人自主实施捐赠行为;慈善靠民间大众力量,而不是依靠政府。2、公开公正;即慈善捐赠程序、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布捐赠款物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3、政府推动,即制定慈善政策法规,制定慈善优惠政策,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募捐行为,规范使用捐赠款物,维护慈善组织和捐赠人、 受益人的合法权益;4、民间实施,即充分发挥慈善组织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的慈善,营造社会慈善氛围,调动各类慈善资源、广泛开展各类 慈善志愿服务活动。
扶刚表示,慈善活动是“社会福祉的第三次再分配”。发展我国慈善事业,对改善贫困群体的生存状况、扶贫扶老扶弱、救急救灾救难、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消除隔阂理怨、提升社会凝聚力、提升大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增进中华民族的团结与融合,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东方文明古国的青春、文明、爱心等中华民族灵魂魅力会充分彰现,将有效提升中国在全球和全人类中的核心道德领导力。
中国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任九阳先生说,《慈善法》出台是13亿中国人民的一个利好消息,十年盼望,众望所归,欢喜点赞!《慈善法》中慈善概念将公益事业纳入其中,将会激发广大慈善人的热情与动力,我们将抓住今年“两会”和《慈善法》释放出的大好形势,提高公益文化生机,拓展公益产业创造力。推行慈善活动“接地气、创价值、利社会”工程。我们将会同佛通社、中关村文化产业创新促进会在各地开展“全国文化公益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同时,在贵州黔影视园区启动励志正能量电影《正信指引》拍摄工作;歌剧藏传文化佛赞《文成公主》完成再版并走出国门,进行藏传文化的国际输出与交流,为促进“藏汉一家亲”和中华文化软实力建设贡献力量。
理论界知名人士、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东汶先生称赞《慈善法》出台及时。它将对社会慈善中打着“善”的旗号,以“善”行骗、以“善”行私、以“善”坑人等“乱象、胡来、恶搞”给予有力制止和纠正。还善于正、还善于清,社会风气会越来越好。他表示,全社会在《慈善法》的引导和规范下,“人人成善”“人人行善”将能变为现实。他还强调“善恶相对”,扬善首先要去恶,提出要强化对慈善组织的公众监督和新闻监督。刘东汶先生还特别建议设立国家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家”荣誉称号,设立民政部系统的“部级慈善家”等等,以充分尊重《慈善法》的权威和捐赠者的尊严。
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的负责人郝金金、张锦境、杨致顺、彭长虹、刘艳辉、赵伟、李群方、袁世冀、杜少霞、薛城,慈善志愿者赵广辉、曹来宾等均对《慈善法》出台表达热烈赞赏,纷纷表示认真学习、宣传、践行《慈善法》。
会议决定,每年9月5日“中华慈善日”当天,大家共同参加“中华慈善日献爱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