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八项规定三年来查处问题11431起处理14261人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5年10月,山东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431起,处理14261人,党纪政纪处分5143人。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截至2015年10月,山东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431起,处理14261人,党纪政纪处分5143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96人,乡科级及以下4847人。
三年来,省委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学习研究,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省委常委会制定实施办法,常委同志带头执行,以上率下,自觉发挥表率作用。省纪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严肃执纪问责,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三级联动明察暗访。每逢重要节点,省纪委均抽调人员开展暗访,加强对市、县(市、区)督促指导,省市县三级联动暗访检查。2013年以来,省纪委先后组织22轮暗访,发现线索740多条;各市组成3000余个暗访组,集中对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场周边和休闲娱乐场所进行检查。
从严从快执纪查处。省纪委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纪律处分重要内容,对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不搞下不为例。坚持直查快办,省纪委直查“四风”问题平均3至5天查清主要事实,半月之内作出处理。加强督查督办,按照“一案一编号、卷号对应”原则,建立统计台账,依据台账跟踪调度,落实销号管理。
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坚持定期曝光、集中曝光、重要节点前专题曝光相结合,形成通报曝光常态。在清明“五一”、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对“四风”典型问题一周一通报。2013年以来,省纪委分14批通报曝光典型问题94起,共涉及厅级干部31名,县处级干部57名。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1732起,涉及2380人,形成强大震慑氛围。
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开展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收“红包”及购物卡专项治理和整治会所歪风工作。专项整治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公款吃喝问题67起、党纪政纪处分62人,查处收送节礼问题44起、党纪政纪处分31人;各市和省直部门主动上缴“红包”347.3万元、购物卡20.2万元。
压实责任“一案双查”。省委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两轮督导检查,重在发现问题,以问题倒逼工作落实。省纪委定期公布各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每季度将查处问题情况通报各市市委书记、纪委书记。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省纪委分4批通报曝光16起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全省共问责842人,党政纪处分309人。
健全制度巩固成果。坚持边整治、边规范,用制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山东省研究制定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办法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加强省直单位“三公”经费管理意见、关于省领导外事活动等规范性文件。今年10月,省里出台《山东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
“当前,重压之下‘四风’问题树倒根在,有的花样翻新,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我们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探索新举措新办法,有效治理和查处‘四风’问题‘新伎俩’,并将一些效果显著的做法逐渐固化为制度。”省纪委常委孙丰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