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提出: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这是继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及2020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正式发布后,我国再次明确提出建立“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机制。
顶层设计的层层推进,彰显了国家对户籍改革的坚定决心。
人口是激发城市活力和区域发展的关键因素。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劳动力跨省份、城市流动越来越频繁。但由于户籍、社会保障以及由此附带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存在行政性分割,形成了阻碍劳动力公平竞争的壁垒,减缓了城镇化的发展进程,削弱了市场活力,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解民众之所急,找准了民生痛点,有针对性地破除劳动力要素流动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着力解决劳动力要素快速发展但相关市场规则建设滞后的问题,有效打通市场要素循环的堵点。
对个人来讲,这一政策能够打破对人才流动的约束,解除人们另择城市、转换“赛道”的后顾之忧,充分赋予个人发展的选择权利。尤其“经常居住地”将成为未来落户的一个重要评判标准,解决了“即使在工作地买房也无法落户”等尴尬问题,有助于实现户籍、居住地和就业地三者统一,真正体现了政策惠民的导向。
从城市发展的角度来看,都市圈和城市群正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力军”。这次提出的改革举措有利于加速人才、人口向重点都市圈和城市群集聚,充分释放人才和人口的红利,大幅提升都市圈和城市群整体竞争力。例如,我国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就通过率先推进“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吸引了大批人才落户就业和创业,并获得充足的创新动力。
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正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而扩大内需是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能够破解“人户分离”带来的难题,有效改善就业“双轨制”情况,继续推动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低收入者向中等收入群体迈进,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能释放更多内需潜力,而且能够通过安居乐业为发展提供长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