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臧明宏 吴萍 记者 王晓宇)2019 年 12 月,连云港赣榆 11 岁女孩月月(化名)遭亲生父亲及其同居女友家暴后,赣榆区检察院会同公安、妇联部门及时将月月送到医院进行医治,后提前介入案件,并建议区妇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得批准( 此前报道 )。事情过去数月,赣榆区检察院通过对月月的持续跟踪关注,帮助她慢慢走出阴霾,逐渐恢复正常生活。
△杨红萍(后排中)看望月月,并将 1.8 万元司法救助金送到她的手中 检察院供图
"杨阿姨,你们到村口了没?我去接你们!"近日,连云港赣榆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杨红萍和同事还没到月月家,就听到电话那头传来清脆响亮的声音。"月月今天心情不错。"杨红萍说,谁也没想到今天这个开朗的女孩,10 个月前左腿险些截肢。
月月不到 1 岁时母亲离家出走,2017 年父亲与一女子同居后,将月月从爷爷奶奶家接回。两年来,月月长期饱受父亲及其同居女友的殴打虐待,2019 年 11 月,月月因为考试没考好,被父亲持木棍殴打左腿 40 余下,致左小腿局部严重溃烂。
2019 年 12 月 10 日,接到月月被虐待案件线索后,赣榆区检察院立即会同公安、妇联部门第一时间将月月送到医院进行医治,避免伤情继续恶化,后提前介入案件,并建议区妇联向法院申请对月月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获得批准。
办案中,该院采取社会调查、心理干预、亲职教育、救助关爱等特殊程序和特殊处遇措施,全面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办案检察官走访了月月所在村支部了解月月家庭状况,走访了月月所在的小学,了解到月月因家暴问题导致性格偏执,后联合团区委等部门,与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联动,为月月提供身体康复的同时,引入心理咨询师为其开展心理疏导,并在生活、复学等方面予以安置。
今年 3 月,检察官电话回访月月疫情期间学习生活情况时发现,月月奶奶因为家庭困难不舍得买智能手机给月月进行网络学习。检察官了解到情况后,教育月月奶奶要充分保障月月的受教育权,经释法说理后,月月奶奶第二天就为月月买了部智能手机。检察官也根据月月的实际情况,为其申请了国家司法救助。
今年秋季开学前,检察官来到月月家,将 1.8 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送到了月月奶奶手中,并叮嘱其一定要将这笔救助金用在学习教育上。
"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杨红萍说,她们对未成年人案件从不"一办了之",而是持续跟进、一直关注。通过对月月近 10 个月的帮助,月月情况已有很大改变,正逐步恢复正常生活。
临走的时候,月月再次向杨红萍提出了想见见心理咨询师。月月已经接受了 6 次专业心理疏导,和心理老师说些悄悄话,让她感受到轻松、愉快。杨红萍立即帮她联系了心理咨询师,"孩子,请放心,你的成长有我们陪伴,我们一定会陪着你走出心中的阴霾。"杨红萍拉着月月稚嫩的小手,在心里暗暗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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